明倫月刊第15期
物質本無自性 (王炯如譯)
●王炯如
治療疾病不能忽視「心」的功用--「感謝」是治療疾病的萬能藥。
西洋有句諺語:「藥物為了治一種病而另造別的病。」又說:「疾病由自然治好,而治療費由醫生接受。」這兩句話深究起來,都不無道理。
我們要知道治療疾病的力量,絕不是物質的力量,若不是生命本身的力量,是無法使生命復活起來的。若說藥物本身具有生命力,給與死屍服用時理應使之復活,但是事實上給死屍服藥,並不可能使他動起來,這就是證明了藥物並沒有使生命復活的力量。因為藥物沒生命,因此儘管在試驗管裡放了許多藥物去配合,也沒辦法製造出一種有生命的東西,或是黴菌之類的微生物。若是發現有任何生物的話,那是因為胞子或卵子等有生命的東西,從外侵入驗管內的結果。生命唯有從生命本身才能產生,這是永劫不變的真理。
藥物有所謂分量,分量錯誤時,藥就不成為藥了。所以醫生必須把藥物定為幾克幾克以處方之。若無視於分量的多寡,而任意服用或打針時,病況將急轉直下,甚至一命嗚呼。因此我們必須明白,所謂物質,依照分量的不同,給與我們的作用也有所變化,有所不同;不是物質本身的力量發生作用,而是分量的力量對我們發生作用,這正是不可忽視的微妙問題:物質本身沒任何力量,分量才有力量。而這個分量是什麼?這就是人類頭腦的作用,頭腦的作用不是物質的作用,而是心的功用;是人類的心決定了分量。因此可以說人類心的要素附加在物質上;所謂物質發揮了治療效果,並不是說物質本身能發揮治療效果,是附加在物質上的心的功用發揮了治療效果的。所以各種物質要是沒有附加心的作用,不計分量亂吃藥時,不但不能治病反而有不良影響。因此藥物本身既非毒,又非藥,所謂 "物質本無自性" 就是這個道理。
決定分量,使物質發揮藥劑的效果,這不是容易的事,其適當分量是因人而異的,這是醫生們所必須了知的事。一般來說是根據體重的比例來處方,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論。有瘦子喝了三升酒而毫無醉意,有胖子喝了一滴酒精就臉紅的。雖然酒精沒有劇毒作用,有人喝了一點點而反應強烈,也有人喝多了也沒什麼反應的。對某種藥物過敏性的人,即使注射了一點點常人所能適應的分量,也可能致死。因此可知物質本身沒有一定的效力,其作用是因人而異的,這也可以證明物質本無自性。
因此,所謂物質的效果,是依據處方藥物的醫生的心,以及服藥的人體質如何而定。──說體質可能被誤解為物質,但這是指佛教所說的業──換言之即是念的積聚,也就是心的功用的別名。因此我們要明白,所謂藥物,是依據醫生與患者的生命力而顯示出效果,不是藥劑本身所能單獨顯出效果的。
我們須要改變一下向來輕易脫口就說 "藥物有效" 這個概念。藥物雖然能夠在人體上發生物理、化學等作用,但是使用在沒有生命的人體是無效的──亦即用在屍體上就毫無效果可言──這就是說藥物若不跟生命力協力時就無效。而這個生命力在一個悲觀憂鬱的患者,是無法充分發現出來的。
給病人吃藥絕不是壞事,壞在把藥物當作純粹的物質看待。藥物非物質,它包含了醫生的愛心,精確地定量的睿智,以及治癒的信念,感謝醫生的念頭等等複合種種因素,才顯示出某種效果的。把一定的藥劑給與同一體量的人,卻不能獲得同一的效果,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。但是一般人病防治好,就把責任推給藥物和醫生,怪藥物無效,怪醫生無能,感謝醫生或藥物的心根本就不存在。
當知「感謝」是使一切藥劑的能力復活的超萬能藥,所以忘了感謝時,有效的藥物也將成為無效。由於藥物的效果因著心而起變化,所以要治癒疾病的話,不但對藥物和醫生要感謝,對周圍的人們以及各種事物都必須要感謝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