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416期
唯識三十頌研究(一七四)(智果)
●智果
◎修習位──斷十重障.異生性障(續二)
《論》九云:「云何證得二種轉依(謂如來無上菩提及大涅槃)?謂十地中,修十勝行,斷十重障,證十真如,二種轉依,由斯證得。」十地名義,及十種勝行,前皆已略釋訖,今當續說斷十種重障。
初地菩薩所斷之「異生性障」者,唐智周大師之《大乘入道次第》卷一云:「異生性障(即分別煩惱、所知二障種),由此能礙三乘聖性,故立障名,得入初地,方斷斯障。」
或問:「上一期(《明倫》四一五期),引論《九》云,菩薩見道現在前時,具斷分別二障種。何故今言:初地方除斯障耶?」
答曰:「異生性障,雖見道除,然此見道,而是初地初心所攝。今明十地斷於十障,隱見道不論,而言初地斷,故亦無失。」
初地菩薩所斷之「異生性障」,又分七段釋之(見《明倫》四一四期可知),前五段已略辨訖,今續說第六,名曰:「此障即愚」。
(六)此障即愚
謂此異生性障,即是「二愚」。
故《論》九云:「初地斷二愚及彼麤重」此義云何?謹以二點說明之:
(Ⅰ)斷二愚:(一)執著我法愚、(二)惡趣雜染愚。
(一)執著我法愚──即尚未見道之行者,於異生位(即凡夫位)中,愚癡顛倒,不知我法二空真理故,執著實我、實法故,名為「執著我法愚」。此即初地菩薩所斷之「異生性障」。
唐如理大師之《義演》十二末云:「由異生執我法時所有愚,愚即無明,及愚俱時法,總說為『執著我法愚』。其執著我法,體即染慧;由愚不了,起妄執等故,相從總名愚。體即異生性障」云云。
(二)惡趣雜染愚──先釋「雜染」之義。雜染者,「雜」即和雜、雜糅、交錯混雜,渾然一體之意。「染」,是染污法,即指不善及有覆無記之法。合之:雜染者,乃是一切有漏法之總名,該善、惡、無記三性法也。故《述記》二末云:「諸有漏法,皆名雜染,非唯染法。」
或問:「惡趣雜染愚,何須在惡趣下,更置『雜染』之言?」
答曰:《述記》十本云:「直言(僅言)惡趣,攝不盡故。」意云:若唯言惡趣,即不攝善趣中,分別煩惱所起別報業果等(即別業所感各人殊別之果報也,如同在人間而有貧富,壽夭等之差別也),所以須置「雜染」之言。
故「惡趣雜染愚」者,即是指尚未見道之行者,於凡夫位中,仍不免要起惑,造業,而招感來惡趣諸業果,及人天善趣中,分別所起別報業及果等(如《義演》所言:即指人中半擇迦、及女人身、二形人、北俱盧洲、長壽諸天及無想定、無想天,此等皆能障於聖道。以上所有總別報業果等,入見道已,即永更不生,名「不生斷」。)
《唯識開蒙》下載:
問:不生斷義?
答:八難果法(地獄餓鬼畜生北俱盧洲長壽天盲聾瘖啞世智辯聰佛前佛後),入見道後,永不生故,名「不生斷」。
《宗鏡錄》七十六則云:「得初地法空之時,能令三塗惡道苦果,永不更生,人中無根、二形,北洲、無想天等種,不生後果,名『不生斷』也。」
上來略述初地所斷「二愚」己訖。
或問:「執著我法,可名為愚;惡趣業果,何亦名愚?」
答曰:「應知愚品,總說為愚。」意即:惡趣業果,由愚而起,是愚品類故,總說為「愚」。(後九地中,所說之愚,都準此例釋之,如誤犯三業等,皆即「愚品」,亦說為「愚」)故此段名曰:「此障即愚」,不僅初地所斷之障,即是二愚,地地所斷障,亦復如是。
二愚另解,《論》九云:「或彼唯說,利鈍障品,俱起二愚。」或謂二愚,就是十使中之五利使及五鈍使,皆與無明俱起,故說「二愚」。
若五利使(身見、邊見、戒取見、見取見、邪見),與無明俱起,迷於我法二空真理,即稱為「利愚」(「利障品俱起愚」,亦即前之「執著我法愚」)。
若五鈍使(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)與無明俱起,迷於世間五欲六塵等境,即稱為「鈍愚」(「鈍障品俱起愚」亦即前之「惡趣雜染愚」)。
此師但說,利鈍障俱起時之「無明」名「愚」,更不說餘煩惱,亦不兼業果,為十地中,斷十無明故。
▲結歸「此障即愚」
蕅祖《心要》九云:「若云斷異生性障,即但說根本也;若云斷二愚,即兼說業果也。又若說愚品為愚,則第二愚,指業果也。若說利鈍障品為二愚,則執著我法愚,指利使言;惡趣雜染愚,指鈍使言也。」
(Ⅱ)斷彼麤重
前文已說初地所斷之「二愚」訖,今續說初地更斷二愚之麤重。
故《論》九云:「彼麤重言,顯彼二種,或二所起無堪任性。」此文中有二解:
初解謂「彼麤重」之言,乃顯彼二愚之種子。即:二愚──指現行。
彼麤重──指二愚之種子,以是惡法故,名為「麤」;是沉沒故,名為「重」。
次解謂「彼麤重」之言,不約種子,但約彼二愚所引起,能令身心無堪任性(硬澀、不調柔,不能隨順善法,於善法無所堪任)。
問:云何知然?
答:如《演秘》第七末云:「欲界中,苦受(即受心所與五識相應,領納違逆境界,損惱根身,謂之「苦根」)所引不安穩性,名苦麤重。初定力微,未能發生殊勝喜樂,及勝輕安,未遍適悅故,未能斷彼苦麤重。第二禪定相違,故彼(苦根)方斷)。」
蕅祖《心要》九亦云:「然其所斷苦根,雖非現行,現行先已伏故;亦非種子,種子未永斷故,而亦名為麤重。此初地所斷二愚麤重,亦 復應然。後地地中,所斷之麤重,皆有此二義也」,何以故?《心要》九云:「以十地中,所知障種,分分漸斷;煩惱障種,但伏未斷,故麤重義,須作此種子及無堪任之二釋也。」
上來「此障即愚」已略釋訖。(全文未完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