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418期
讀易散記──乾卦《文言傳》(自明)
●自明
《文言》曰。元者,善之長也。亨者,嘉之會也。利者,義之和也。貞者,事之幹也。君子體仁,足以長人。嘉會,足以合禮。利物,足以和義。貞固,足以幹事。君子行此四德者,故曰乾元亨利貞。
孔穎達《正義》:「《文言》者,是夫子第七翼也。以乾坤其易之門戶邪。其餘諸卦及爻,皆從乾坤而出。義理深奧。故特作《文言》以開釋之。從此至元亨利貞,明乾之四德,為第一節。」
「《文言》曰。」
劉瓛注:「依文而言其理,故曰《文言》。」
姚信注:「乾坤,為門戶。文說乾坤。六十二卦皆放焉。」
依李氏道平《疏》解釋。
劉注○依爻象而言其理。孔氏謂:「釋二卦之經文,故稱《文言》。」是也。
姚注○孔氏云:「乾坤其易之門邪,其餘諸卦及爻,皆從乾坤而出。義理深奧。故特作《文言》以開釋之。」即姚義也。
「元者,善之長也。」
《九家易》注:「乾者,君卦也。六爻皆當為君。始而大通,君德會合,故元為善之長也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《說卦傳》曰:「乾以君之。」是以此注云:「乾者,君卦也。」《毛詩.大雅.皇矣篇》曰:「克長克君。」是以君有長義。《國語.周語》靈王二十二年,太子晉諫曰:「古之長民者。」韋昭注云:「長,猶君也。」下面傳文(君子體仁,足以長人。)以「長人」言「體仁」。所以此注以「君卦」解釋「乾元」。乾卦六爻皆是陽爻,所以「六爻皆當為君。」注云:「始而大通,君德會合。」蓋以「合嘉會」注明「元善」之義。《繫辭上傳》說:「繼之者善也。」虞仲翔注:「繼,統也。謂乾能統天生物,故繼之者善。」此即乾統萬善,而元為乾始。人君上體乾元,足以繼天立極。所以傳文第一句就說:「元者善之長也。」《書經.周書.召誥》曰:「惟王位在德元。」即是此義。又自復卦至乾卦為積善。在十二消息卦中,自十一月復卦至明年四月乾卦,是為息卦。息卦開始于子月,即是十一月,乾之一陽生起,即是復卦,此是乾卦始息于子,《彖傳》「首出庶物」,《說卦傳》乾為首,故以元為善之長。
「亨者,嘉之會也。」
《九家易》注:「通者,謂陽合而為乾。眾善相繼,故曰嘉之會也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子夏傳云:「亨,通也。」《周禮.春官.大宗伯》:「以嘉禮,親萬民。」鄭康成注:「嘉,善也。」《尚書.禹貢》:「灉沮會同。」鄭康成注:「雍水,沮水,相觸而合。」(孫星衍《尚書注疏》引。)鄭注會字即作合字講。乾卦六爻皆是陽爻。合六陽而為乾卦。乾陽為善,乾六陽皆善,是為「眾善相繼」而為乾卦。陽主開通,故曰「嘉會」。《九家易》注「眾善相繼」,蓋以會合元善,以注明嘉會。又,以乾通坤,嘉美所合,故曰:「亨者,嘉之會也。」
「利者義之和也。」
荀慈明注:「陰陽相和,各得其宜,然後利矣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《中庸》曰:「義者宜也。」《荀子.王制篇》曰:「義以分則和,和則一。故序四時,裁萬物,兼利天下,無他故焉,得之分義也。」陰陽相和,各得其宜,是亦分義。義分則和,故此傳曰:「義之和也。」《說文解字》:「利,銛也。刀和然後利。从刀和省。《易》曰,利者義之和也。」利,从刀和省。刀主分,有分得其宜的意思,故能裁制事物,以使各得其宜。凡事各得其宜,則得其和。又,利字亦可从刀禾解釋。《說文》:「禾,二月始生,八月而熟,得之中和,故謂之禾。」所以利有中和之義。故荀氏注云:「陰陽相和,各得其宜,然後利矣。」
「貞者事之幹也。」
荀慈明注:「陰陽正而位當。則可以幹舉萬事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師卦《彖傳》曰:「貞,正也。」六爻位正,則「陰陽正而位當。」《大戴禮.保傅篇》引《易》逸文曰:「正其本,萬事理。」故可以幹舉萬事。薛君(後漢薛漢,見《後漢書.儒林傳》)《韓詩章句》云:「幹,正也。」《詩詁》云:「木旁生者為枝,正出者為幹。」(何氏楷《訂詁》引)。是以幹字可作正字講。故曰:「貞者事之幹也。」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