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419期
常禮舉要:卯、聚餐(五)(李炳南)
●李炳南
「第八、箸匙不向碗盤頂心取菜取湯。」
不在碗盤頂心上舉箸取菜,也不在碗盤頂心上取湯,這個不必多解釋。
「第九、公食之器,不用己箸翻攪。」
菜一上來,你拿筷子在裡頭翻過來攪過去,在那調一調,這可是大毛病。現在更講究衛生,就不應該如此了。
請客時,主人跟前多放一雙筷子、一根杓子,預備這個幹什麼?預備給客人搯菜。拿這一分特別的筷子,站起來夾菜給客人,主人站起來不要緊,並不是站起來夾給自己吃菜,而是站起來敬別人,這樣是可以的。
其次,公食之器不可以用自己的箸翻攪,這個事情說出來就很難看了,一些年輕人如此也還罷了,還有些老年人嘴裡還有東西吃,筷子上的東西還沒乾淨,就又上別的盤子去取菜。唉呀!我就不能吃啦!你怎麼吃法?這個記住!自己眼前有個小碗,將眼前的幾道菜搯到你的小碗。聚餐不是吃飯而是行禮,這樣也乾淨,也不叫人討厭,就是這麼回事。
不叫人討厭,這全在個人習慣。在家庭中,沒客人時也是這樣,為什麼呢?習慣成自然。習慣了,在外頭不用注意,自然而然就這樣了。
「第十、匙有餘瀝必傾盡,方再入公食器中。」
你用湯匙取菜、取湯時,要把湯匙裡頭的剩菜剩湯,都先放在自己碗內。
有些人喝湯,或可喝乾淨。有些人喝得不乾淨,喝不乾淨還帶一些剩下的餘湯餘菜,再上盤子裡去取菜取湯,講究衛生的人,看了就受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