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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422期
讀易散記──乾卦《文言傳》(續)(自明)
●自明

  九二曰見龍在田,利見大人。何謂也。子曰:龍德而正中者也。庸言之信,庸行之謹,閑邪存其誠。善世而不伐,德博而化。《易》曰見龍在田,利見大人。君德也。
  「九二曰:見龍在田。利見大人。何謂也。子曰:龍德而正中者也。」
  虞仲翔注:「中,下之中。二非陽位,故明言能正中也。」
  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九二居在下體之中,故曰「中」。二,是陰位,而非陽位。九,是陽爻。以陽爻居陰位,是以不正,應當變之正,即以九變為六,於是以陰爻居陰位,即是變得其正。所以注云能正中。
  「庸言之信。」
  荀慈明注:「處和應坤,故曰信。」
  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《荀九家說卦》曰:「乾為言。」消息卦,陽息至二,二為互體震,震亦為「言。」九二處於中和之位,往上以應坤五,二五相孚,故曰「信」。二體坎(九二變正為六二,陽息至三,二即為互體坎。),坎有孚信。坎卦《彖傳》說:「行險而不失其信。」故庸言必信。
  「庸行之謹。」
  《九家易》注:「以陽居陰位,故曰謹也。庸,常也。謂言常以信,行常以謹矣。」
  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陽息至二,為九二。九二為互體震,震為「作足」,是為「行。」九二以陽爻居陰位,其位不正。二變之正,陽息三,二為互體坎。坎以一陽陷于二陰之閒,舉動不可不謹慎。坎卦《大象傳》:「常德行。」故曰:「庸行之謹。」「庸,常也。」這是《爾雅.釋詁》文。虞注坎《象傳》云:「坎為常。」言常信,行常謹,皆是坎象,因為坎二即是乾二。
  「閑邪存其誠。」
  宋衷注:「閑,防也。防其邪而存其誠也。二在非其位,故以閑邪言之。能處中和,故以存誠言之。」
  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許氏《說文》:「閑,闌也。 門中有木。」以木距門,有防闌之意,故注云:「防也」。九二以陽爻居于陰位,其位不正,不正則是邪,所以必須「閑邪」。九二雖然不得正位,但二位在下卦之中,居二,則得其中,有「得中和」之義。〈中庸〉講脩道,首言致中和,後歸於至誠。此言九二「能處中和,故以存誠言之。」
  「善世而不伐。」
  《九家易》注:「陽升居五,處中居上,始以美德利天下。不言所利,即是不伐。故《老子》曰: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。此之謂也。」
  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九二有君德。依荀慈明的「乾升坤降」之例,九二是陽爻居在陰位,既有君德,則應上升居五為君。五處上卦之中,故能以美德利天下。陽升五,始于二,故云:「始以美德利天下。」九二升居于五為九五,是有德有位的天子,故能利天下。此言天子能利天下,不言所利天下,即是不伐善之意。「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」,是老子《道德經》文。注引此文,以明「善世不伐」之意。李《疏》案語:乾為「善」。息二互震為「世」。(虞氏《逸象》:震為世。)兌體毀折,乾象不見,故「不伐」。
  「德博而化。」荀慈明注:「處五據坤,故德博。群陰順從,故物化也。」
  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九二升處于五,據坤,坤為地,地道廣博,是故「德博」。坤承受,乾廣施,化成萬物,群陰順從一陽,故能「化」。
李《疏》案語:「愚案:乾為德,二于三才為地道,〈中庸〉之言地道曰:博也。故曰德博。陽變陰化,二動得正,以乾交坤,故化。」
「《易》曰:見龍在田,利見大人。君德也。」
  虞仲翔注:「陽始觸陰,當升五為君。時舍于二,宜利天下。直方而大,德無不利,明言君德。地數始二,故稱《易》曰。」
  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二是陰位,陽息至二。即是陽開始觸陰。六爻二五相應,陽主升,故九二當升居五為君。然而九二此時舍居于二,此時已有利益天下之德。又以旁通而言,乾卦九二旁通坤卦六二,坤六二爻辭曰:「直方大,不習無不利。」田在地之表面,有直方大之象。是此見龍在田,有養人之德,天下人見之無不利。比喻人事,此九二大人雖在下位,實有上升五位作為人君之德。注云「地數始二」者,《繫辭上傳》說天地之數時,曰:「天一、地二。」以至「天九、地十。」是知地之數始于二。初九陽爻居于陽位,得正,不變。九二陽爻居于陰位,失正,應當變而得正。講變易,自九二這一爻開始,所以特別稱「《易》曰」。
此《乾文言傳》第二節解釋九二爻辭,孔氏《正義》如下文。
  「子曰:龍德而正中者。」九二居中不偏,然不如九五居尊得位。故但云龍德而正中者也。「庸言之信,庸行之謹」者,庸,謂中庸。庸,常也。自始至末,常言之信實,常行之謹慎。「閑邪存其誠」者,言防閑邪惡,當自存其誠實也。「善世而不伐」者,謂為善於世而不自伐其功。「德博而化」者,言德能廣博,而變化於世俗。初爻則全隱遯避世,二爻則漸見德行,以化於俗也。若舜漁於雷澤,陶於河濱,以器不窳,民漸化之。是也。 「易曰見龍在田,利見大人,君德」者,以其異於諸爻,故特稱:「易曰見龍在田」。未是君位,但云君德也。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