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428期
常禮舉要:辰、出門(五) (李炳南)
●李炳南
「第七、車馬繁雜衝區,不招呼敬禮。」
不論看什麼書,沒有一條呆板板的,書都是四面八方。中國有一句話,所謂「見機而作」,而「定法不是法」,臺灣也有這個話嘛!
「第八、不立在路上久談。」
路上,來來往往的人車很多,你站在那裡談,妨礙交通。你要談幾句就可以了,不要一直談,有序分、還有正宗分、流通分,把這一套等等講完了,對方他有事沒事呢?他等得了等不了呢?此其一。
第二呢、你談的這一套,當然裡頭有秘密的話,你說:「不要緊,沒有什麼秘密。」在街上談話說:「今天晚上我不回家」,「誰看門呀?」「沒人看門」,只要是有心人,在你家附近住著,你家晚上又沒人看門,今天晚上你家就不保險!這還不懂得,還有別的秘密,那就太多了。
這個時局是怪事年年有,現在怪的出奇,但是也可說不怪了。明天的報紙我都知道了,你信不信?不用出版我就知道。我看明天的報紙、後天的報紙,不必再看,也知道了。你會說:「你也跟他們那些自命不凡的人有神通嗎?」我連鬼通也沒有,報紙就是神通報紙,前通多少年,後通多少載。
在馬路上不可久談,在馬路上即便你是站著,警察要過去干涉,就不好看了。我見過一件事,在家裡談完了,出了門,主人送到門口,兩下子就該分手,可是客人不走又回頭來和主人談話。客人不走,主人就無法回去關門,在家裡只談五分鐘,在門外頭站著卻談了十分鐘還多。你的鄰居都聽見了,人家要偵探你的秘密,不用上你家查去,問問鄰居或聽你們的談話就行了。凡是你家裡的事情,都是你自己洩漏秘密,《禮記》有說:「內言不出於閫」,家裡的事情、屋裡的話,不能出你的門限。
往後送客,送到門外,或上人家去當客人,主人送出來以後,咱就可以走了。主人或許有別的事要幹,別站在門口不要緊的話扯了一大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