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431期
常禮舉要:辰、出門(八)(李炳南)
●李炳南
「第十一、遇婦女老弱,應儘先讓路讓座。」
出門在外,不光是行路,或是坐車、或者到公眾地處、遊覽地處,有坐位,看見有年紀的、身體不好的,或是老弱婦女,婦女原來比男子稟賦差,身體就軟弱點,或可腹中還有個小孩,那就更不用說了。見了這四類的人要讓他們先走,讓他們過去先坐,這個法律沒有強規定。
在公眾地處,有坐的地方,你坐下來了,沒有第二個座位,就你坐的這塊石頭,你看見他們往這裡來,你起來讓給他們坐。他不坐,你就隨他,坐車子更不用說!這就是禮。凡是恭敬他人、不妨礙他人的就是禮,禮含藏著道德在內。
「第十二、途次有人問路,須詳為指示;問路於人,須隨即稱謝。」
走著路,有人問路,他不知這個地處,我們雖然也是走路的,但也不知這個地處。他認為你走的態度不慌不忙的,像本地人似的。他是彰化人,我們是臺中人,他問:「先生,南屯往那裡走?」他若遇見我,我還真不懂,我現在還找不了去南屯的路。
你知道就跟他說個明白,且必得講個詳細,為什麼呢?你不說清楚,讓他聽不明白,他走錯了路就耽誤了半點鐘或者一點鐘也未可知。他誤了事,就是誤在你身上。你要是帶著鉛筆、本子,畫個路線給那個路人那更好。雖然話要說得明白,但要簡要詳明幾句就可以。平素說話嚕嗦,開頭他問南屯,你說這裡還有西屯,還有北屯什麼的,這叫嚕嗦。人家問你南屯,你就講南屯,要言不煩。
從前古書上說,有一個博士,自己騎驢要賣驢,賣驢得結契約,當了個博士還不會寫契約嗎?洋洋大篇三張紙,文作完了,這上頭卻沒有一個驢字。你賣的是驢,對方看了文章,沒有一個驢字。現在的文章在報上登了,萬言說完了,說了什麼事情,人還不知道呢,現在人犯這毛病太大了。
人家問路於我,你要是不知道,你便說痛快話:「對不起!我是個生人,我不知道,你問問別人吧!」
這個話,若含意深,意思是說,你走路的人得知問路的苦處,你得體諒人。
「問路於人,須隨即稱謝」,上來稱呼某先生某什麼的,人家說了,必得道謝。這一點,現在人不覺得什麼的,從前人連這個肩挑、貿易、推車的一些苦力都有禮貌。推車的這些粗人,他推著車子,看前面有人,他的車子快,若前面走的慢,他不會說:「快走、快走,到旁邊去,讓我過。」他說:「先生,借光、借光」,這個「借光」兩個字,掏出》辭源《來查查,人家都懂得,現在人對「借光」就不懂了。
今日之下什麼叫學問?言行、說話、做事都清清楚楚,就是學問,大學問就是辦事,不辦事沒學問。把廿四史念得熟,從頭背到底,倒過來再背,還是個書呆子,一點用處也沒有,幹什麼用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