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22期
助念須知(明倫社)
●明倫社
禁忌
◎病者倘自欲沐浴,更衣,須在助念前行之,由其家屬負責,然亦須視其病況,緩急而定,其不欲者,不必強為,加其痛苦。
◎開始助念以後,凡沐浴、更衣,移動等事,一概禁之。
◎不得向病者,閑談雜事,俗情安慰,詢問遺囑,歎息哭泣,以免引動愛情,有礙往生。
◎臨終之時,或坐、或臥、側臥、仰臥,皆隨其便,不可強制。
◎終後八小時內,不得移動,沐浴更衣,如慮時久,關節強硬,可用毛巾,濺浸熱水,圍於臂肘,膝彎,再以熱水淋洗,不久即可軟和。
◎終後八小時內,不得手觸尸體,試其溫冷,更不得哭泣。
助念終了
◎病者終後,八小時內,不斷佛聲,過此時間,為助念任務終了。
◎助念團任務終了後,遺體沐浴,更衣,移動,及其眷屬哭泣等事,可任行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