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23期
佛說四十二章經講註(明倫社)
●明倫社
維經
佛言:愛欲莫甚於色,色之為欲,其大無外,賴有一矣,若使二同,普天之人,無能為道者矣。
表注
┌婬心不除
佛頂經┤
└塵不可出
講義
一切外道,修行之目的,不外生天,說之簡而聞之易。若問修佛之大用,亦語以生天,即大謬矣。天在六道之中,報雖優於人道,而命終又墮三塗。是以佛教不主生天,而須出世成佛。然如何修之,始能出世成佛,說之不簡,聞之不易也。
修者修心也,眾生之心本然明淨,迷而添於物欲,則為污染,於是作善生天,享福造業,再入地獄,流轉不已,無非是迷。欲其不迷,惟須去盡物欲,以明本心,明心即是成佛。然為眾生明闡明此理,知之者寡,若云神愛世人,當可一聞即解,故佛徒不如外道徒多也,雖多其若不能出世何。
此章愛欲莫甚於色三句,明色為五欲之最者也。愛是見物輒愛之,世間物至多,故愛欲至廣,然皆易於斷除,惟色欲斷之最難。眾生以何因緣轉世入胎,緣遇男女交而動其淫心也。設凡夫遇名色不可得兼,必捨名而取色,財食睡亦皆不能勝之也。
賴有一矣四句,明凡夫之大欲,幸惟有此一而已,若再有一欲同色欲之大者,則普天下之人無能出六道矣。
昔有小乘僧人,入定可持續三週,詎知壽命已盡,閻王差二鬼提之。此僧所修為光明定,鬼入其室,惟見其明,不得其形。尋思此明必有其所,以迫於時限,遂號擾不已。僧不為所動。鬼技窮,求之灶君,灶君曰:當動其心,然吾察是僧已無他欲,似於花瓶尚悅之,汝不妨一試。鬼碎其瓶。僧果為心動,出定現形,遂為所獲。是故修道者,動心則失道,而色欲之動心,無與倫比也。
第二十五章
經文
佛言:愛欲之人,猶如執炬逆風而行,必有燒手之患。
表注
┌塵欲如火
境與念┤
└愛念如風
講義
塵欲如火,愛念如風,逆風持火,何免燒手之患,燒手即是害道。
第二十六章
經文
天神獻玉女於佛,欲壞佛意。佛言:革囊眾穢,爾來何為去,吾不用。天神愈敬,因問道意,佛為解說,即得須陀洹果。
表注
┌天神即魔王波旬 ┌種子
─ ─住處
道與魔┤觀他五種不淨 ┤自相
─ ─自體
└初果斷三界見惑 └終竟
講義
世尊示現八相成道之際,如何降魔於此章敘之。
欲界第六層天為自在天,其天神名波旬,即是魔王,彼見世尊成佛,懼損其眷屬,先將魔兵矢之,佛不懼怒,亦不動心,繼以刀槍亂加,悉阻於佛之慈悲光明。波旬無計,又獻玉女三人擾之,故云:天神獻玉女於佛,欲壞佛意也。
佛斷愛欲久矣,故云玉女云;革囊眾穢,汝來何為也。玉女自視甚美,而佛視之,實猶革囊所盛之眾穢耳,故斥其(接下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