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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436期
常禮舉要:巳、訪人(四) (李炳南)
●李炳南

  「第四、坐談時見有他客來、即辭出。」

  坐著與主人正談話時,忽然間外頭來了客人,這又是一種變化。來了客人或可有事,你先來你的事情談完了,「即辭出」,你就趕緊起來,說:「對不起,我還有什麼事我先走。」
  假如這位客人不怕你在場,主人也不願意你走,他自然會說別走別走,我還有話要跟你說。他不願意你走,你又說:「啊!不、不、不!我有要緊的事我先走」,你必得要走,這又不行,怎麼不行呢?或可主人是故意留你,是為了拒絕另一位客人也未可知,必得權變啊!事情沒有一定的,古禮是見機而作。

  「第五、坐立必正,不傾聽,不譁笑。」

  「坐立必正」,不單單是在自己家裡,在人家裡坐著、站著,多少要有一點端正。
  「不傾聽」,傾聽是什麼呢?聾子聽不見,那可以原諒,因為他的耳朵聾聽不見你講什麼,必須傾聽。你既不聾,人家談話時,你若做出傾聽這個樣子的,那很不禮貌。聽要對著人的臉。你又不是聽不見,為什麼要傾聽?
  傾聽、斜視,都是失禮。兩個人對面談話,眼往別處去邪看,就是「斜視」。凡是邪視,心必不正。頭在這裡,眼往那裡看,都是奸盜邪婬這些事。看唱戲的,小丑擦花臉,他才有這些毛病。曹操不好,他是大白臉,曹操唱戲也是頭對著人的臉看,不是邪視。後來的戲,曹操變了樣子,穿上女人衣服,那是唱戲的故意罵曹操。
  「不譁笑」,到人家裡去,不能高談闊論的這個樣子,又是高聲說話,又是大笑,對人不恭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