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24期
佛法見聞錄(自民敬錄)
●自民敬錄
知器授法
師語明倫諸學子曰:諸子願學弘法,當讀華嚴明法品,知菩薩為眾生說法,必先知其器。所謂知其所作,知其因緣,知其心行,知其欲樂是也。所作謂眾生所作之事業,士農工商,百業既異,習氣自殊,因緣者,因謂眾生曾讀何種經,發何種心,緣謂皈依何師,從學何法。心行者,眾生之心有五十一所,行則或入善所,或入煩惱所,其所不同,其病則不一。欲樂即希望,自凡夫至地前菩薩皆有之,惟輕重不等而已。知此四者,方能因器授法。如目連尊者之授二徒,一為鍛金之子,教以不淨觀,一為浣衣之子,教以數息觀,久修無所證。舍利弗問知所作,謂當互易其法。於是目連遂教鍛金之子數息觀,浣衣之子不淨觀。以與所習之業相契,未幾皆得阿羅漢果。知其所作,有如是功,知其餘三者,莫不皆然。此四者言之易,行之難,惟須勤學不懈。
四依四不依
師語明倫諸學子曰:諸子發心學經,當守四原則,方有所得。一為依法不依人。經為法寶,說法者離經一句,即是魔說。例如佛說四念處,魔則說五念處,佛說三十七助道品,魔則說三十八品。故凡為如果乖經之論者,其人縱有大辯才,大名聲,皆不能依。二為依義不依語。義為所詮之理,語為能詮之文,解經不能望文生義,須依祖師之注,尋經中理,然其言語必須新裁,方契眾機。三為依智不依識。智無分別,識為了別。參之儒經,如禮記云:大學之道,在明明德。此明德即是智。人人本有,然為七情所覆,而不能明,故須以聖人之言明之。此七情皆是識,依之以量萬法,無不謬誤。佛所說法,皆出於智。依智解之,方能相契。四為依了義經,不依不了義經。佛以五乘說法,人天二乘皆不了義,必須引入大乘法門。然解大乘經,亦須闡明教理行果,若徒讚教理,而不究其行果,其義不周,猶未可也。依此四原則,不惟講經說法可以無咎,聽經求法亦可明辨正邪,知所選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