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439期
妙語藏:己利利人(三省)
●三省
若能自安身,在於善處者,然後安餘人,自同於所利。若自成己利,乃能利於彼,自捨欲利他,失利後憂悔。(摘自《十住毘婆沙論》)
如果能讓自己安住於善法中,並獲真實利益,才有能力讓他人也安住善法,獲得相同實益。倘若只求「利他」,而捨棄「利己」,漫長的修行路上,終會因為自己毫無所獲,而生起憂愁與悔恨。
《成實論》上說:「佛法應當自身作證,不但隨他。」意即修學佛法必得親身實踐履行,方能獲得實益,而非一味聽聞他人講說。換句話說,學佛的好處何在,應當自己親身體證,若能獲得甚深法喜,才能進一步散播給他人。倘若自己徘徊於佛門外,只因佛門外表的堂皇,就四處向人宣說學佛的好處,雖說不無功德,但終究無法久長。因為自己並沒有「安住」其中,信心與說服力其實都非常脆弱,只要境界一拂逆,之前的信誓旦旦馬上就崩解了。如此一來,只是徒增煩惱與悔恨,對自己和他人並沒有真正的好處。
《十住毘婆沙論》上又說:「若人自不善,不能令人善。若不自寂滅,安能令人寂?」故知應當在自行上多下苦功,方能將佛法的醍醐妙味供養他人,否則不能自利又貽誤他人慧命,就真的完全落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