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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442期
唯識三十頌研究(二○○)(智果)
●智果

  ◎類無別真如──十種真如之五

  ※前言

  《成唯識論》卷九載,問曰:「大涅槃、大菩提,二轉依果,如何證得(謂以正智如實證悟體得)」?
  略答云:「菩薩於極喜等十地中,修布施等十勝行(《行願品疏》云:「依空涉有,名『殊勝行』」),斷「異生性」等十重障,其所觀照之「遍行」等十種真如,即可分分證入,由此於最上妙覺位,二轉依果,即可圓滿證得。」
  「十種真如」中,前四地所證者,已略釋訖。今當續說第五難勝地,斷「下乘般涅槃障」,所證入之「類無別真如」。

  甲、正說

  《論》十云:「類無別真如,謂此真如,類無差別,非如眼等,類有異故。」此義云何?
  《述》十末釋曰:「由生死、涅槃,二皆平等,故無差別。」謂此真如,不論處在生死流轉之有漏雜染位,或涅槃還滅之無漏清淨位,皆均平齊等,無高下、自他之差別,故名「類無別真如」。
  世親《攝論釋》七亦云:「謂於此(生死、涅槃)中,(真如)體無有異。」謂真如迷悟一如,非如眼等諸根,隨諸有情(六道眾生)身,各各有異故。
  《華嚴懸談會玄記》二十八亦云:「若四地中,未證此真如,未得無相觀,見生死、涅槃,自他情類,皆有別異。至五地內,後得智中,已得無相觀,觀生死、涅槃,等類而無差別(故「無背向」||無背「生死」,向「涅槃」也),所證真如,從此彰名」云云。
  《義演》十三本,釋「第五如」亦云:「此地中,修得生死、涅槃,無差別道,由此了知:真如類無差別,不同眼等,類有別故,此亦『類無別』即『真如』故,持業釋。」
  又蕅祖之《唯識心要》十,更詳釋此「第五如」之正義,曰:「亦只二空所顯,五位百法真如之理,本來無有生死、涅槃差別。但由無始迷惑,妄有生死。對彼生死,權立(方便建立)涅槃,依此虛妄緣起生死、涅槃,妄生欣厭(厭離生死,欣求涅槃),名為『下乘般涅槃障』(祈見《明倫》四二二期拙作可知)。今由菩薩深觀『平等四諦』,斷此障已,類無別之真如理,方顯現也。」
  又云:「言『非如眼等,類有別』者,謂真如不變隨緣,則有五位百法類別。且如同一色法,而根與塵別;又如同一根法,而眼與耳別。此皆依他起性(謂依眾緣相應而起,都無自性),如幻事等(謂如幻師,幻作種種諸物,及男女等相,元(本也)非實我、實法!既非實我、實法,則同一真如體性,所謂『隨緣不變』(真如體性,雖隨順千差萬別之根機、因緣,而顯現萬象,但其本體,卻恆不變易。如水因風,妄波忽動,若風止息,動相元無,水體是一故),眼即非眼,耳即非耳,何得(怎麼能)更有類別哉?故曰:真俗兩智(契會真理之『真智』,與照了有為萬法之『俗智』),行相(行解之相)互違,合令相應,名『難勝地』也。若依文解義,妄謂:眼等一向類別;真如一向無別 則行相仍互違矣!讀者思之!」

  乙、傍論平等四諦

  前一科正說第五如,曾引《唯識心要》文云:「菩薩深觀(深入繫念思察)平等四諦」,何謂「平等四諦」?今乘便略釋之:
奘公所譯之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》卷四七二載:
  佛告善現(即須菩提之譯名):「若菩薩摩訶薩,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,如實知『苦』是逼迫相,『集』是生起相,『滅』是寂靜相,『道』是出離相,自性本空,遠離二法。是聖者諦。苦等即真如,真如即苦等,無二無別,唯真聖者,能如實知。」
  上文大意,略謂真聖者(即指斷惑證真,位高德勝之大菩薩),修習深妙般若(即指「法空般若」,亦名「不共般若」,既破我執,又破法執),功行達到極點之時,能如實知(如「實相」而知)兩點:
  一者,「苦」是生死逼迫痛惱之相;「集」是惑業招集生死大苦之因;「滅」是涅槃寂靜,生死永滅之相;「道」是修諸道法,出離凡地,通達聖地,解脫生死之因。
  二者,苦等四諦,即是真如;真如,即是苦等四諦。「真如」與「四諦」,亡於彼此,以「四諦平等」故,無苦可捨,無集可斷,無道可修,無滅可證故,菩薩遠離生死、涅槃二邊,不住生死,不住涅槃。
  又《解深密經.分別瑜伽品》載有七種真如,亦明確指出「四諦平等」之義。
  彼經云:盡其所有之一切染淨諸法之實性,約義不同,又有七種(即諸法實性,體唯一味,隨「義相」分七),何等為七?
  「一者流轉真如,二者相真如,三者了別真如,四者安立真如,五者邪行真如,六者清淨真如,七者正行真如。」今為說明「平等四諦」故,僅約第四、五、六、七之四種真如,略釋如次:
  四、安立真如──「安立」者,安置建立,亦即「施設」之異名。謂如來所說,一切眾生,色身業行,迷真逐妄,遭受生死大苦者,皆依真如,不守自性,隨無明染緣之所建立,是名「安立真如」,此為苦諦之實性。
  五、邪行真如──謂如來所說,一切煩惱妄惑邪行之法(如《俱舍論》十七,於身語業,別立「三邪行」,謂邪語、邪業、邪命)雖是邪妄,卻不離真如之體,是名「邪行真如」,此為集諦之實性。
  六、清淨真如──清淨者,不垢不染之義。謂如來所說,涅槃清淨寂滅之理,本無垢染,是名「清淨真如」,此為滅諦之實性。
  七、正行真如──謂如來所說一切道品正行之法(略則戒定慧三無漏學,廣則三十七菩提分法),皆依真如理體建立,是名「正行真如」,此為道諦之實性。
  據此,即可十足證明,四諦當體,平等平等,悉具「真如實相」之中諦理,故前引之《大般若經》云:「苦等即真如,真如即苦等」,是名「平等四諦」。
  《義演》十一本,於此施設一則問答:
  問:四諦皆名安立,何故但說苦諦下真如,名為「安立」?
  答:雖標總稱,意目(目,稱也,言也)別法。意云:安立者,雖四諦總名安立,謂苦諦是四諦中初,所以苦諦,偏名安立,餘諦各得別名。亦如言色等,雖總名色,不妨色有十一種差別。
  上來傍論「平等四諦」已訖。

  丙、結語

  謂此真如,不論處於苦集二諦,生死流轉之迷門,或處於滅道二諦、涅槃還滅之悟門,其體始終迷悟一如,不同於眼、耳等,雖同一根法,卻各各有異,此即第五難勝地所證之「類無別真如」也。
  上來略釋第五如已訖。(全文未完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