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446期
命如雞鴨(熊豆)
●熊豆
我此番獲罪,身處監獄之中,與在廚房待宰的雞鴨有什麼不同?
神宗元豐年間,蘇東坡在湖州任上,因「烏臺詩案」獲罪,皇帝下詔書將他入獄。東坡囑咐他的長子蘇邁,平日送食物到獄中,只要青菜及肉。如發生意想不到的禍害,就改送魚,以此為暗號。蘇邁依此約定,每日送飯菜到獄中,時間超過一個月。後來因有他事,委託親戚代為送飯菜,親戚不知原委,誤送了醃製的鮓魚。東坡見了大為驚駭,心中憂愁此番大概難逃一死了,於是就在獄中寫了〈獄中寄子由〉二首詩作為訣別。其中一首詩云:
「臺霜氣夜凄凄,風動琅璫月向低;夢遶雲山心似鹿,魂飛湯火命如雞;眼中犀角真吾子,身後牛衣愧老妻;百歲神遊定何處,桐鄉知葬浙江西。」
其中「魂飛湯火命如雞」一句,感動了宋神宗,心生憐憫,便將蘇東坡從寬釋放,並貶到黃州。
不久,東坡又被貶往南方,但是心中仍有餘悸,於是帶著阿彌陀佛畫像的卷軸隨身而行。有人問起原因,東坡答說:「這是我求生西方極樂世界的憑據啊!」
當他從獄中釋放免去罪刑返家,每次看見廚房中有活的生物,就要家人將牠們放生。東坡曾經這樣說:「我此番獲罪,身處監獄之中,與在廚房待宰的雞鴨有什麼不同?今日之下,我怎麼還忍心任意殺害眾生的生命呢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