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451期
讀易散記──恆卦六爻(自明)
●自明
初六。浚恆貞凶,無攸利。
侯果注:「浚、深,恆、久也。初本六四,自四居初,始求深厚之位者也。位既非正,求乃涉邪,以此為正,凶之道也。故曰:浚恆貞凶,無攸利矣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浚與濬通,《爾雅.釋言》:「濬,深也。」所以侯注:「浚,深」。《春秋》莊公九年《公羊傳》:「浚之者何?深之也。」此浚即作深字講。侯注:「恆,久也。」引自《彖傳》文。恆卦自泰卦來,故初六自四居初,始求深位。以陰居陽,位既非正。變不當變,求乃涉邪。泰初九之四不正,泰六四之初而為恆初六,仍不正,恆初六以此求正,是侯注云:「凶之道也。故曰:浚恆貞凶,無攸利矣。」
李《疏》案語。愚案:初失位,變體潛龍在下,故曰「浚恆」。成乾則體大壯,大壯初九曰:「壯于趾征凶。」變而無應,故「貞凶」。動而得凶,故「無攸利。」與大壯「征凶」同義。
《象傳》曰:「浚恆之凶,始求深也。」
虞翻注:「浚,深也。初下稱浚,故曰浚恆。乾初為淵,故深矣。失位變之正,乾為始,故曰始求深也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初爻位在下稱浚,故曰「浚恆」。乾卦四爻曰「或躍在淵」,淵謂初。初九曰「潛龍勿用」,是初潛為淵,故稱深。此恆初失位,變之正,下體成乾,乾為始,是為「始求深也。」
九二。悔亡。
虞翻注:「失位,悔也。動而得正,處中多譽,故悔亡也。」
李氏《纂疏》:「二失位,宜有悔。動成陰,為得正,位在二為處中,二得中為多譽,故宜有悔而悔亡也。」
《象傳》曰:「九二悔亡,能久中也。」
荀爽注:「乾為久也。能久行中和,以陽據陰,故曰:能久中也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《繫辭上傳》說,乾為可久,故為久。九二以陽爻據陰位,故曰能久中也。案:二在中,失位變之正,乃能行中和之道,故曰「能久中」。
九三。不恆其德,或承之羞,貞吝。
荀爽注:「與初同象,欲據初隔二。與五為兌,欲說之隔四。意無所定,故不恆其德。與上相應,欲往承之,為陰所乘,故或承之羞也。貞吝者,謂正居其所,不與陰通也。無居自容,故貞吝矣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初三皆是陽位,故云:「與初同象。」九三欲據于初而隔于二。與五互兌,兌為說。說音悅。欲說于五而隔于四。是以荀注:「意無所定,故不恆其德。」九三與上六為正應,欲往承上,欲被上六凶陰所乘,故荀注云:「故或承之羞也。」以九居三,即是陽爻居陽位,位得其正,是謂「正居其所」,為恆卦之主。上不與凶陰相通,二五、初四,爻又不正,是「無居自容」,所以貞而有吝。
李《疏》案語。愚案:陽為剛德,唯三得正。然正而不中,位又多凶,且居巽極,「其究為躁卦」,又「為進退,為不果」,故有「不恆其德」之象。承四承五,爻皆不正。承上振恆,凶而無功。四五不當承而承,上當承而不獲所承,故有「或承之羞」之象。得正而羞,故曰「貞吝」。
《象傳》曰:「不恆其德,無所容也。」
《九家易》注:「言三取初隔二,應上見乘,是無所容,故貞吝。」
李氏《纂疏》:「釋已見上。愚案:恆唯三陽得位。爻不正者,既不見容。爻之正者,隔于不正,又不見容。是以無所容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