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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40期
四十二章經講記(三十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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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三十九章
  經文
  佛言:學佛道者,佛所言說,皆應信順。譬如食蜜,中邊皆甜。吾經亦爾。
  (表注第四版右上方)
  講義
  佛經至多,遍讀以後,始知各有大用,否則矛盾之感。世尊說法,無不對機而發,機不同,而理一。苟視佛經有矛盾者,則患大病矣,尤以中根之人,初入佛門,必由誤會而退,甚或以為經不我若也。久學佛法,病亦不免,信其所修,謗其所不修者,例如參禪則謗修淨,修淨亦謗參禪,學佛而有此偏,何期於成,此章即除如是偏病。
  佛法多至八萬四千,約之可為六義,末法學者,互為毀謗,不出六義範疇。
  一者大:大乘佛法也。乘是車,此可喻船,大乘如大船,航於海,可以求濟多人。學大乘法者,如駕大船,航於苦海,度化眾生。以所學,教未學,或有不受教者,然苦海眾生,數之不盡,必有受之者。
  二者小:小乘佛法也。喻如小船,僅能自救離苦。學小乘法者,勤於自度,而不能度人,自度必須諸惡莫作,於人無害,亦難得也。
  三者頓:修小乘法,須經七番生死,須經三大阿僧祇劫,始得成佛。修頓法不然,短期即可成就。惟修是法者,必先修於多生多劫,已深植德本,轉世而有隔陰之迷,今遇明師啟示,故能一聞即悟。苟非如是根機,而有信德,亦可學頓法,斯修淨土法門是也。是法不經七番生死,三僧祇劫,當生往生,位居不退。
  四者漸:頓法若不修,惟修漸法矣,是須由淺入深,法雖緩,而不可忽。余講經臺中,二十年來,皆是由淺入深,今在此新道場,講此四十二章經,即是漸法,而在圖書館,所講華嚴、楞嚴、阿彌陀經、皆是頓法。然若漸法不解,頓法亦不明也。如世間之施教,必由小學、中學、而至大學也。
  五者事:佛度眾生,因機說教,智學不具者,則為說因緣故事,以度之。
  六者理:智力學力,皆能聞受教理者,則為說妙理以度之。惟佛說事,自寓其理,說亦攝其事,聞者不可遍也,如此六義,皆是佛說,務望眾生皆能成佛。成佛必須明心見性。眾生於心性,若能一聞即明,自可立地成佛,既如是也,講經者何不快然說之,然余愧不能也,不惟於余,縱覓全臺灣,以至全中國,皆莫能者也,不惟於余,縱覓全臺灣,以至全中國,皆莫能者也,釋迦牟尼佛,亦不能也。何為其然,愈知心性,愈知不可說也。惟有不知者敢妄作聰明,逢人便說心性。然則心性不可明乎,成佛不可期乎,非也。佛有方便法以明之。世尊說溝四十九年,講經三百餘會,皆是明心方便法門,後世佛子,多聞自能悟入。
  昔有旅人,饑買一餅,啖之不飽,再買其一,亦不飽,至啖六餅意猶未足,遂買第七餅,一啖即飽,乃悔之,意謂此第七餅既能飽腹,何須枉費前六之資耶?
  學佛不求方便,但願真明心性,何異乎是也。
  佛經不論何類,皆應諦聽,不聞經,何能得法益。如余勸人念佛,當生可以成就,然根機不厚者,念之不久,輒退轉矣,欲其不退,故須聞經求解。
  佛在此章,設一比喻,謂佛所說之法,無論大小頓漸事理,皆等無高下,非若食蘋果,皮核皆不甜。佛經如蜜,貯於碗中,不論中邊,甜味皆一。蘋果喻外道經,有可取者,有應棄者。蜜喻佛經,有取而無可棄者,凡為佛經,聞皆入道。然世有講經者,不惟於各經妄分軒輊,甚或一經之中,又重正宗分,而輊序分流通,如食蘋果然,實不知三分皆要也。
  佛所言說,皆應信順者,佛說之言語,由弟子集之,皆是經文,無論大小頓漸事理,皆應深信而順行之。佛為闡明此理,乃以食蜜喻之。
  學者聞知此章經義,慎勿隨人毀謗佛經,我修此法,不可謗修他法。惟理如是,而修必尚乎專恆。不能今日修此法,明日又修彼法。三藏經典,耍在契機,蜜味是甜,有不願食者,亦可擇以他味,佛經如大海,百味俱全,隨機所好,自易得之。惟不論所修何法,皆不能謗其所不修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