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68期
佛制豈容擅改?(戒一)
●戒一
最近據報導:全國佛教會議將於明年春天召開,同時將要討論有關和尚是否可以結婚的問題。此事已在教內甚為喧騰,不知提議的老法師其居心何在?
佛陀滅後,再三的告誡日後的僧徒,都是要「以戒為師」,兩千多年來,正法所以維持不墬,守戒的情操是最大的成功要素,想不到兩千多年後的我國少數老法師,竟想效法日本,准許和尚娶妻,真是匪夷所思。
提倡改制的理由是:近年來出家人減少,由每年一千多人,減至每年一百多人。又據統計,台灣地區一千六百萬的人口,大約有兩萬僧尼,也有說是五萬的,兩萬也罷!五萬也罷!一千六百萬人當中,有兩萬出家人,比例是太高了。唐太宗於盛唐時,對佛教極盡護持弘揚的功勞,他的目標也僅要求天下只要有三千個出家人就夠了。以當時數億人口,而僅要求三千僧侶,與現今一千六百萬人,而有兩萬個僧侶,其比例的差距,真不可道理計。目前就是以兩萬人為僧侶,十年、二十年沒人出家,都不會斷了僧種。如果僅僅為了增加出家人的數目,而「降格以求」開放和尚結婚,後果真是不堪設想的。
上面談到佛陀告誡其弟子「以戒為師」,而且大家都知道佛教是「依法不依人」的。某老法師是人,並不能代表正知正見,冒然提出這種意見,根本是違反佛法,而身居法師之位,不知是否名實相符?
其次和尚結婚後,七情六慾不能斷絕,生活上的壓力,也許會做出許多越軌的事,到那時真不知何以面對佛陀。或者以為生活可憑供養而得,這中間更有許多問題,信徒的血汗錢,供養的不是有道有德的高僧,而是供給有情有慾的凡夫,不知會有什麼想法,誰又願意呢?
再其次,當今外國的「女權運動」甚囂塵上,和尚既可結婚,尼姑照例也可以結婚。尼姑如果結婚生子,不知是否與一般「家庭主婦」有什麼區別?佛教如果開放到這種地步,不知要佛教來做什麼?
政府在台灣提倡文化復興,許多學術界有地位的人,也再三呼籲建設台灣為一個「文化大國」,我們要復興文化,要建設文化大國,是應取人之長,去人之短,不知和尚娶妻是取日本佛教之長呢?還是取日本佛教之短?而且佛教在我國文化上有它的影響力,正統的佛教僅在台灣,大陸是已滅法了,在台灣地區如果有人不守正統的佛教,大可自由還俗,不需巧立名目,破壞佛教體制,嚴重的污染我國佛教的情操,也污染了我國文化的內涵。
古人常說「兵在精,不在眾」,同樣的道理也是「僧在精,不在眾」。兩萬個僧侶不知有沒有一個可以比得上玄奘、善導大師?有沒有像智者、澄觀大師?有沒有像惠能、馬祖大師?我們的佛教史,曾以隋唐的佛教為榮?我們這一代多少人叫囂「失根」、「落葉」?出家人應是有目標有作為的人,如何反過來戕佛教的根,砍佛教的葉?令人感慨係之!何日才能使混淆視廳的邪知邪見去除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