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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72期
對中文橫寫方式之淺見(焦國寶)
●焦國寶

  我國文字,無論橫寫豎寫,原就有一種原則存在,本無問題。而天下本無事,庸人自擾之,居然攪出問題來。據謂蕞爾自認時髦進步之徒,讀過幾冊洋書,喝過幾口洋水,會說幾句洋涇濱外語,回頭看中國自家東西,便直覺不稱意、不順眼,竟即胡作妄為、倒行逆施,到處鼓動撥弄,耍新花招,一些無知之輩,亦不知好歹,竟受其蠱惑,起而盲從之。於是部份之商家招牌,公司行號廣告,歪七扭八,雜亂紛陳。令人觀之,儼如丈二金剛,摸不著頭腦,不知自何頭看起,甚至其義云何?亦無從揣知。將我國文字如此蹧蹋,亦誠其大為悲哀之事。行政院 蔣院長乃吩咐教育部詳予研究,作個統一性之規定。據二月十九日中央日報報導,關於中文橫寫方式問題。教部已擬就兩個方案,一是自左而右,一是自右而左。一經部長採摘一案,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,凡不合規定者,即著有關機關負責糾正。此一報導,令人不忍卒讀自易引起國人之關注。議論紛紛者有之,憂心忡忡者有之;且有連日之讀者投書公諸報端,義正辭嚴,表示異議;並有立法委員劉錫五,在立院加以質詢,更以數點建議,促請採行。足見是非公道,仍在人心。吾人於此,意願盡其作國民之責任,提出幾點淺見,以藉供政府當局訂定辦法之參考。
  一、勘破荒誕無稽之言 余於某一場合,嘗聞人言曰「人眼看物,以自左而右,較為方便自然」。無論其傳佈如何?為防止其意外影響,吾人必須徹底勘破之。彼所言者,純係一荒誕無稽之言,不通之至。吾人應知:人之一切行為與事功,都成自心志,都成自習慣。有好習慣,有好行為;有何心志,有何事功。所謂「事在人為」、「習慣成自然」等是,佛家更有「萬法唯心造」之名言。此悉是天下之至理、人世之定論,吾人之目,那有自左而右看,便方便自然,自右而左看,便不方便自然之理。不必多說。吾人絕不能以彼荒誕無稽之言,作為擬定橫寫中文自左而右之根據。
  二、重視眾多之人民,廣大之地區,對中文應用之實情,余雖才疏學淺,孤陋寡聞,猶知「讀書走路」,廣學多聞。得暇亦喜採訪民俗,觀光遊覽。據余所見,無論通都大邑,窮鄉僻壤,其凡關於中文之橫寫,幾乎都是自右而左。如之不信,請拭目以看:各處之名勝古蹟、寺院道觀,各族之家廟祠堂,以及各戲院劇場名、各廠商店號名,各大小車輛所標之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名,乃至天主教堂及基督教堂等名,皆是如此。至各機關團體之公文書,以及種種之歷代文化等,亦無不如此。其自左而右者雖亦有之,但實寥寥無幾,亦實令識者所不齒。再如吾人日常所閱讀之報紙、書籍雜誌等,無論其為橫為豎,亦咸是自右而左,其於圖片之說明文字,亦無例外。非僅台灣一地為然,凡我海外華僑所辦之中文報紙,亦然。連韓國、日本,以及自由地區之國家,凡有關中文之著作,亦莫不皆然。此乃鐵一般之事實,無人可予否認者。將來政府對中文橫寫方式,無論如何改革,絕不能忽視此一事實,亦絕不能不重視此一事實。今日吾人雖暫時偏居台灣,但在中國文化方面,依然是個領導者,馬首是瞻,其一舉一措,能無慎乎?
三、中文之橫寫豎寫,應有其一致性 我國文字,雖有橫寫豎寫之分,但確然有個共同之原則在。如豎寫之文字,於其第一行寫滿之後,其次行以下,即以自右而左為其順序。橫寫者,其個別次第亦如之。由此便可窺出其共同之原則來-自右而左,亦即橫寫豎寫之一致性。此一原則,我國行之,已數千年以迄於今,而且又依然普行於社會各階層,遍行於世界各地區,實在已深植於廣大之民心中。於此更可窺出其穩定性與永久性。所以祇要識得中國字者,無論其處於何時何地,一看到中國文字,就知道其讀誦之順序,而易於尋得其所含之真義。人人都得其便利,省時省事。是故此自右而左之一致性,無論如何,總須設法保持之。如其不然,而更立一新規定,通令實行,固有樂於從之者。而習於我傳統之方式者,殆恐未必即予速改。如此,則所舊諸式,雜然並呈。勢必攪得烏煙瘴氣,惑亂人心,無有是處。蓋「貳則惑」、惑則亂也。有關當局,何苦自討沒趣?
  四、顧及原則中之例外 照以上所述者看,教部所擬之第二案,正與之符合,便將之訂為明文,通令遵行,凡不合者,即一律強令改之,或取締之,可乎?曰不可。蓋世間事,有原則,就有例外,吾人絕不能生膠著之心,如此,便又反而憤事矣。自然,其自右而左,無窒礙難行者,如報章雜誌、文物圖書,乃至廠商公司之招牌廣告,以及電視電影……等,自應強制其遵照辦理。但於某類事中,卻又往往必須自左而右以寫,新始覺其為雅者。茲以對聯為例以明之。對聯在我中國文化上,亦是其非常突出之一大特色,而且用途亦非常之廣。如婚喪喜慶,寺廟祠堂……等,幾幾乎家家戶戶,無不用之,且亦行諸亞洲各國。近年來,我國佛教,據悉已盛傳於歐美各地,建立寺院不少,其三門,殿堂等處,或亦必有用之者。其用之者之眾之廣,自不待言。其聯語短者,如一婚聯云:
  「百年歌好合
  五世卜其昌」
  一行已足,無或左或右之問題。而其文字較多之長聯,或須寫作兩行或三行者,亦多有之。若嚴令其統統自右而左,或自左而右寫之,掛在門上,看起來,成何體統,有何意趣?於此情形之下,倘仍允其上聯之次行向左寫,下聯之次行向右寫,如過去大陸上某一大家庭有聯云:
  「有誦讀聲,有紡織聲,有兒童歌笑聲,
  方見得家聲果好。
  纔稱為福氣真高。
  無乖戾氣,無落寞氣,無富貴驕奢氣,
  如此,將之掛於莊嚴之門庭之上,看起來,便覺得兩兩相待相望,自然調和勻稱,具生騰氣象。客有觀賞之者,亦自然覺得其美觀、大方、舒暢。此是一例外,其他可能還多。至文內夾雜外文之現象,今已少見,諸作家已多樂用譯名及譯義,堪謂為一種進步,甚是可喜。荀學者都能這樣,則對其自右而左之方式,便無不適用之處,亦無例外之可言。然各機關之帳務表冊,似都已通用阿拉伯字,如不能改用中文,即又是一種例外矣,其他像各學校之理化數學等課,動輒便是算式公式,亦不能不說是一種例外,訂定辦法時,都應考慮及之。  五、折中於故總統 蔣公對中文書寫方式之昭示 走筆至此,憶及故總統 蔣公對我國文字之書寫方式問題,曾有一明確而具體之昭示,大義略謂:豎寫應自上而下,自右而左,橫寫應自右而左,倘文中含有較多之阿拉伯字或外文者,可自左而右。此一昭示,能尊重我國固有之傳統,又切合現實之需要。各方意見再龐雜再分歧,亦應折中於故總統 蔣公之昭示。有關當局,以理亦應以此昭示為原則,研訂辦法為是也,今 蔣公上生未幾,竟將之置諸腦後,不聞不問,且復越出常情而作主張,能不令人感慨系之?
  以上所述之各項淺見,為鄙人平目留心觀察所得者,亦可謂悉得之於國人日常生活之間。非但為國人之心聲,亦且為國人之所行者。其如何重要,可見一斑矣。今有關當局,正擬訂定中文書寫方式之實施辦法,由於此一辦法,影響至大,吾人不能不表示關切,故特別將之提出,深望當局參考,亦深望所提淺見,對此一辦法之訂定,能有所助益云。
圖見p27下
隨緣消舊業
更莫造新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