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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78期
書藝---點畫與書法(陳其銓)
●陳其銓

  點與畫為構成文字的主要素材。以書法而論:聚墨成點,由點擴張成畫,將點畫組織而成各種不同形態的字體。如古文、篆、隸、正、行、草等。進而再將字體美化,即成各種不同類型的書體。如古文中有甲骨文、金文;篆書中有大篆、小篆;隸書中有古隸、八分;草書中有章草,今草、狂草;正書中有晉唐真書與南北朝真書等。而這些字體與書體,實又無一不是隨著作者的學養與技法,因而表達出其所欲達成之意象,遂而成為書法。故若以建築喻之,則學養可比為工程師之意匠,專主設計;點畫即為建材,技法則如營造師傅之營造法。假設建築中缺少好的建材,即使意匠再美,營造師傅技巧再高,仍然無法完成好的建築。所以點畫之於書法,是不容忽視的。
  而在各種字體之中,以正楷之字體最進步;文字結構最簡單;而筆法又最複雜,凡每一點畫均有其一定之原則與方法。今乃就其點畫的變化法則,大別為八大類,分列於后,並圖示之。且每一點畫中所繪之黑線,即為溥心畬筆鋒線路圖,係指示筆鋒在每一畫中必須經過之線路,以提供參考。
  一、點:有側點、垂點、橫點、直點、長點、左右點、上下點、水旁點、懸珠點、連飛      點、順雨對點,拗雨對點等(圖1.)。
  見圖一
  二、橫:有長橫、右重短橫,左重短橫等(圖2.)。
  見圖二
  下期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