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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79期
思辨錄(以行)
●以行

生滅
  一切世間皆有生滅,一切有情皆有憂喜,而憂喜之情則恒隨生滅而轉。凡夫見其生則喜,見其滅則憂,聞生已復滅,則無限悵惘,聞滅已還生,則甚感慰藉,其喜怒哀樂之情,恒受生滅假相之作弄,以其但見其偏但知其淺故也。
  智者不然,其所見者圓,其所知者深。不徒見此滅,且復見彼生,彼能觀察萬法生已還滅,猶如不生,滅已還生,猶如不滅,故能於生滅之假相,見不生不滅之真體,而不因萬法之生滅,浪生悲喜之妄情。
  生滅二字應圓觀,不能只見其生,或但見其滅;應活念,固可念成生滅,亦可念成滅生。若能圓觀活念此二字,當可漸滌俗情而日臻聖域也。
受身
  孝經云:「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」,若信此言,則可悟出真我亙古長存矣。
  何以故,設若本來無我(指真我),又誰能受父母所賜之身?此處真參實究,保證受用無窮。識得此言真意味,何須多讀五車書,奉勸讀者大德,於此切莫囫圇吞棗。
刀喻
  偶讀胡適文選,知胡適平生主張無神論,乃深受南北朝范縝之影響。范縝曾謂:「神之於形也,猶利之於刀,未聞刀沒而利存,豈容形亡而神在?」此喻似若無懈可擊,實犯極大錯誤。因神與形乃能所關係,刀與利則為體用關係,比喻不類,結論自然錯誤。
  實則神之於形也,應如匠之於刀,舊刀已壞,匠者必另換新刀,此皮囊既壞,神識必另覓新皮囊,此比喻方才貼切,方符合真理。
  至於刀與利,只能比喻形之與力,刀存則利在,刀亡則利壞,有其形體,則有其力量,無其形體,則無其力量。神識與力量,二者迥然不同。混為一談,實為大錯,茲為使讀者有更清晰之概念,謹列一表於后,深盼讀者有以教之。
(如圖表P1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