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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81期
論語講要(子民)
●子民

論文
△子曰:父在觀其志。父歿觀其行。三年無改於父之道,可謂孝矣。
講要
  此章為夫子論觀人之孝。父在世,子不得專,但觀其心志是否肖父。例如父有善行,則承順之,有不善行。則幾諫之。父歿,子得自專,乃觀其行為。居喪三年,哀思猶若父存,不改於父之道,善行長守。惡行則弛廢補救。如此可謂孝矣。
論文
△有子曰:禮之用,和為貴,先王之道斯為美,小大由之。有所不行,知和而和,不以禮節之,亦不可行也。
講要
  六藝教育以禮為首。禮之主體尚嚴,然遍於嚴肅,則令人疏遠,故須用和調之。先王傳禮,以此和為美。禮不特定某一人,某一事,自天子至庶人,無論吉凶軍賓嘉,皆須從禮,故曰小大由之。五禮平時以祭禮為重,戰時以軍禮為重,孔子戰則克、祭則得福,故須一切從禮用和。戰時我軍必須和衷共濟,故軍禮亦須和。然遍於用和,則致流蕩,例如出戰,半途而返,雖和亦不可行,故須以嚴肅之禮體節之。用之以和,節之以禮,體用不偏,得其中道。
論文
△有子曰:信近於義,言可復也。恭近於禮,遠恥辱也。因不失其親,亦可宗也。
講要
  求學無論解理實行,皆須達而不蔽。達者通權達變,得乎時中。蔽則過與不及,害事害理。此章為有子論交遊之方,取其達,而去其蔽。
  信須視義而行,義者事之宜也,信近於義,其言可反復不欺。若不近義,其信不必守,否則招尤。史記尾生與女子約會於橋下,女子不來,大水至,而尾生不去,竟抱橋柱淹死,此即偏蔽之信,不近義也。
  恭須以禮節之,得其敬意,是謂近禮,可遠離恥辱。過之,別招人輕侮。如行三鞠躬禮可表敬意,而必行四鞠躬,則不近禮矣。
  因依也。不失者不誤也。親近也。所依之人賢而可靠,是謂不失其所親近者,則此人亦可宗敬也。不爾,依非其人,則招不知人之過。觀友而知其人之賢不肖,故交遊之事特須通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