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97期
宋代理學先驅---李翱及其復性書(王能傑)
●王能傑
承上期
至於復性書的成書年代,因為與哲學史大有關係,不可不詳為考證。李翱復性書上說: 「吾自六歲讀書,但為詞句之學。志於道者四年矣,與人言之,未嘗有是我者也。南觀濤江,入於越,而吳郡陸參存焉。與之言之,陸參曰:『子之言,尼父之心也。東方如有聖人焉,不出乎此也;南方如有聖人焉,亦不出乎此也,惟子行之不息而已矣。』」
「志於道者四年矣」未詳始自何年?可是「南觀濤江,入於越」則為貞元十五年,復性書的成書應在其後。又李翱祭吏部韓侍郎文說:
「貞元十二,兄在汴州,我游自徐,始得兄交,視我無能,待予以友。講文析道,為益之厚。」
「貞元十二」有作「貞元十三」的版本。李翱從徐州到汴州見韓愈,而韓愈與他「講文析道」,李翱的「志於道」,可能就是在這個時候。貞元十二年距貞元九年梁肅的病歿已三年了。而連遭落第,旁人的譏誚,使他難以忘懷。而梁肅的掖,到了這時李翱才明白知音的難遇,於是浸淫於梁氏之學而啟導之。同時與韓愈的講文析道,更增加他的自信。所以在貞元十五年見了陸參之後,獲有同調,才敢把自己的看法寫出來。因而復性書依貞元十二年後四年來推算,應是貞元十六年,或貞元十七年作成。而復性書下李翱說到:「吾之生二十有九年矣!」則李翱在二十九歲作復性書。依此推算,李翱應是生於代宗大曆七年或八年。可是依下列二文考之,應是生於代宗大曆八年(西元七七三年)較適當,而復性書依此推算應是作於德宗貞元十七年(西元八○一年)。李翱叔氏墓誌說:
「元和九年,歲直甲午,正月十九日丁卯,浙東道觀察判官將仕郎試大理評事攝監察御史李翱,奉其叔氏之喪,葬于茲。叔氏諱術生,子曰王老,遠在京師,翱實主其事。」
銘曰:
翱生始言,叔氏棄沒。爰殯于野,年周四甲。……」
元和九年(西元八十四年)甲午,上溯四甲,當為代宗大曆九年(西元七七四年)甲寅,癸丑,到了大曆九年甲寅,李翱如果生於大曆八年正是一兩歲牙牙學語的小孩,而他的叔父歿喪了。這是他生於大曆八年的第一個證據。又李翱與翰林李舍人書說:
「年已六十有一,比諸叔父兄弟為得年矣。且不知餘年幾何?意願乞取殘年以修所知之道。……王拾遺是桂州舊僚,頗知此志,若與往來,伏望問之。」
此文作於六十一歲,而王拾遺為李翱在桂州的舊僚。據舊唐書本傳說:「(太和)五年出為桂州刺史,御史中丞,充桂管都防禦使,七年,改授潭州刺史,湖南觀察使。」則知此文作於太和七年之後。而太和七年齡西元八三三年)距大曆八年(西元七七三年),前後正為六十一年,這是李翱生於大曆八年的第二個證據。
以上兩個證據,足以考證李翱在他二十九歲,即貞元十七年作成復性書。而不是世傳的他見了藥山惟儼,才有復性書之作。李翱見藥山,是在元和十五年(西元八二○年),他貶為朗州刺史的時候,才有問道藥山的記載。佛門史誌,像隆興編年通論等書,記載此事,都是錯誤,這是因為世傳李翱問道於藥山,而不詳其知遇於梁肅的緣故。近人陳寅恪略能言及,而朱子也說過:
「李習之復性書已有禪了。石林考其年,是未見藥山時作,必是。有此根苗,韓公不曾斬截得斷,後來遂張主耳。」(朱熹全集卷三十五答劉子澄)
朱子尚且不知韓愈就是不滿李翱復性書的「雜佛老而言也」而特別糅合了孟、荀、揚三子的性論而成「原性」,自命為承儒家者言,而予以略作申論的(詳後)。~待續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