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98期
讀印光大師文鈔記(拾得)
●拾得
復海曙師書
海曙師事蹟亦不詳。
◎友人以「時事新報徵文啟」見寄,光企座下發揮佛祖道妙,以結法緣;座下以:執心在內(一),直指見性是心非眼(二),色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(三),眼入本如來藏妙真如性(四),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(五),地大周遍(六),一心二門(七),等七題,令光作論,而曰「擬作模範」。
此七題:前六,見大佛頂首楞嚴經一至三卷;後一,出大乘起信論。
◎光幼失問學,長無所知;兼以宿業深厚,生即病目。
大師降生始六個月,即患嚴重眼病,幾乎喪明。
◎近十餘年來,一切經論皆不能看。但只執持佛號,懺除宿業,企其仗佛慈力,速生西方而已。何能作論,況曰「擬作模範」乎?其謙恭自牧,誠可嘉尚;其意見錯謬,有不堪詳言者!
大師復此書的年月不詳,故此「十餘年」亦不知是大師幾歲至幾歲時。
◎夫欲發揮楞嚴、起信之奧,何不取法乎釋迦如來與馬鳴菩薩及歷代古德之註此經此論者;而反擬以光作者為模範,是何異儒者欲發揮二帝三王孔孟之薪傳,不以四書、五經、十三經作模範,而以樵歌牧唱為模範;織師欲織迴文古錦,不取織錦者之法則以為模範,而取編蘆席者之法則以為模範;何顛倒一至於此?
楞嚴經,是教主釋迦如來所說;欲發揮楞嚴奧旨,應取法乎釋迦世尊。至於古德註疏,自唐訖清,多至七十餘家,只今之卍字續藏中所收者,尚有四十多部。
大乘起信論,是馬鳴菩薩所造;欲發揮起信奧旨,應取法乎馬鳴大士。起信註釋,近二十種,見卍續藏。
◎雖然,人之相交,唯貴各盡其分量而已。昔有童子捧沙供佛,佛即歡喜納受;以沙乃童子力所能辦,其供之之誠,與供無上珍饈妙味,等無有異。
童子捧沙供佛,緣見「阿育王傳」卷一、本施土緣。傳云:佛住王舍城、迦蘭陀竹林。佛入城乞食,德勝童子,以土為戲,見佛相好莊嚴,生歡喜心,以土作麵,奉上世尊;佛為授記:佛滅百年後,作轉輪王。童子,即阿育王前身。阿育王傳,七卷。西晉、安息 國三藏安法欽譯。大正藏第五十冊。
◎今以光所易辦之沙,供之座下,固知無用,聊將其誠;倘亦用以塗地,庶可滅我罪垢,長我福田。因將七題一串穿來,儱侗論之,以塞其責。論曰:
執心在內、在外、在中間等,乃凡夫之情見也;執心定不在內在外在中間等,亦凡夫之情見也;非直指見性是心非眼、即末顯本、指波即水之真智也。何也?以五陰、六入、十二處、十八界、七大、一一皆如來藏妙真如性,周遍法界也。若有在有不在,則非如來藏妙真如性,不周遍矣。以如來藏妙真如性,含育生佛,包括空有;世出世間,無有一法能出其外,不在其中故也。以凡情觀之,豈但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七大皆屬生滅、皆非真如,即斷惑證真、成等正覺,亦不出生滅之外。以聖智觀之,非但斷惑證真、成等正覺、固屬真如,即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七大,全體真如;從本已來,原無一毫生滅之相可得。再進而論之,真亦不立,如本無名。心尚不可得,有何二門之可論哉、是為究竟真如,究竟如來藏妙真如性,究竟心。正所謂:五蘊皆空,度諸苦厄;「圓滿菩提,歸無所得」者也。
五陰:新譯作五蘊。陰,蓋覆義。蘊,積聚義。謂:積聚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五法,蓋覆真性。佛為迷心重而迷色輕者說五蘊。開心法為四,合色法為一。
六入: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。根能入塵;又、根塵互相涉入,故十二處亦名十二入。
十二處:內六根、外六塵-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,合之為十二。處者、出生義,謂出生六識之處。佛為迷色重迷心輕者,說十二處。開色法為十處半(五根、五塵、法處 所攝色),合心法為一處半(意根、法塵半分)。
十八界:六根、六塵、六識。界謂界限;此十八種,各有界限,作用不同。佛為心色俱迷者,說十八界,是謂心色俱開。
七大: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見(根性)、識。七大周遍,詳見楞嚴經卷第三。
一心二門:心真如門,心生滅門。
◎如上一番說話,乃光二十年前偶夢著者。今承其雅意,獻於座下。如曰必須分而論之,詳其文義語脈旨趣,則非光之衰頹心目、荒唐學業所能辦也。請求之古德,及當代講家,自能暢座下之本懷,愜座下之素志耳。
印祖之文,大都勸讚淨土,教人念佛;但此篇是在答論楞嚴起信奧旨,所以不曾提到「本行」(念佛)。但在「復吳希真居士書」中,曾論及「楞嚴一經,是念實相佛之最切要法」,茲節錄之,以資參研。
「楞嚴一經,實為念實相佛之最切要法;然又為持名念佛、決志求生極樂,無上大教。何以言之?最初徵心辨見,唯恐以妄為真,錯認消息;迨其悟後,則示以陰入界大皆如來藏妙真如性,乃知法法頭頭咸屬實相;既悟實相,則示以陰入界大之相了無可得,而亦不妨陰入界大行布羅列。所示二十五圓通,除勢至圓通,正屬持名,兼餘三種念佛之外,餘者總為念實相佛法門。以至七趣因果,四聖階位,五陰魔境,無非顯示於實相理、順背迷悟之所以耳。」
只此一百七十三字,已徹底顯示楞嚴一經十卷六二○二七字之奧旨矣!海師讀此,想必能「暢其本懷」、「愜其素志」也。印祖每自謙為不是「通家」;但若不是大通家,焉能及此? ~完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