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100期
論語講要(子民)
●子民
論文
◎哀公問社於宰我。宰我對曰,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,曰,使人戰栗。子聞之曰,成事不說,遂事不諫,既往不咎。
講要
魯哀公以社稷神主之事問宰我。宰我對曰,社稷神主以木為之,夏朝用松,殷朝用柏,周朝用栗。何以用栗,使人恐懼戰栗也。孔子聞之曰,事已成,不可復解說。事已遂,不可復諫止。事已往,不可復追咎。古注,社主各以其土所宜之木為之,宰我不本其意,妄為之說,因周用栗,便云使人戰栗,故孔子非之。清儒劉寶楠正義云,哀公欲去三桓,張公室,問社於宰我,宰我對以使民戰栗,蓋勸之斷也。夫子時未反魯,聞宰我之言,因論之。然哀公與宰我俱作隱語,謀未發洩,故亦不顯言耳。魯政之在大夫,已非一朝一夕之故,以哀公之才,遽欲逞威洩忿,冀收已去之權,勢必不能,反以速禍,故夫子言此以止之。
論文
◎子曰:管仲之器小哉。或曰,管仲儉乎。曰:管氏有三歸,官事不攝,焉得儉。然則管仲知禮乎。曰,邦君樹塞門,管氏亦樹塞門。邦君為兩君之好,有反坫,管氏亦有反坫。管氏而知禮,孰不知禮。
講要
孔子謂管仲之器量小。或人聞之,誤以為儉。孔子曰,管氏有三歸,官事不攝,安得謂之儉。三歸者,包注謂娶三姓女,朱子據說苑以為三臺,韓非子外儲說謂管子家有三處,晏子春秋謂管仲身老,桓公賜之以三歸。據清儒考,管仲築三臺之事不見他書。又在身老始受三歸之賜,則非娶三姓女。惟依韓非子謂其所歸之家有三處,庶幾近之。然不若從三歸為三庫藏之說為愈。武億群經義證謂臺為府庫之屬,古以藏泉布,甚符桓公之賜。故可從。官事不攝者,管氏家臣各有專職,不兼餘事也。此皆奢侈。或人聞其不儉,又以為管仲知禮。孔子遂辨其不知禮。國君為別於內外,樹屏於門以蔽之,謂之寨門。兩君宴會,在兩楹之間設坫,獻酢更酌,酌畢,各反其虛爵於坫上,謂之反坫。塞門,反坫,皆是人君享有者,而管仲皆僭為之,是不知禮也,故云,管氏而知禮,孰不知禮。雖然,孔子亦曾贊曰,微管仲,吾其被髮左衽矣。此謂其器小哉,乃責其奢侈越禮,不修王道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