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101期
宋代理學先驅---李翱及其復性書(王能傑)
●王能傑
承上期
習之以格物致知之說,承大學之緒,而歸言天下平,承中庸之德而終言參天地,且博引易傳以證明聖人境界的不可思議。但易傳所說的境界實在與佛家的涅槃無生略異,這就是儒釋取徑相同,而歸極或殊的緣故。
心性明靜之理,至此已發揮殆盡,習之也在此而轉入中庸、易傳的內涵。可是他解中庸的義旨,仍然不出乎止觀靜明的範圍。因為中庸說:
「天命之謂性,率性之謂道,修道之謂教。
「自誠明,謂之性;自明誠,謂之教。誠則明矣,明則誠矣。
「誠者,天之道也,誠之者,人之道也。誠者,不勉而中,不思而得,從容中道,聖人也。誠之者,擇善而固執之者也。」
李翱即以「定也,不動也」釋誠,而誠就是天之道也。其象為不勉而中,不思而得,從容中道之聖人。也就是「隨心所欲,不逾矩」的境地。而以「明也」釋誠之,即誠之者,人之道也,其象當為擇善而固執之者也,為賢者復其性的途徑。考其實,明與誠,即止觀之明與靜之異名罷了。明靜本為心性之德,而習之此釋,遷就中庸之言,先說誠,就是天之道也,次說明,就是人之道也。一為聖,一為賢,聖者,性之也;賢者,復之也,與天台家的本旨,逐漸有所不同,也是儒佛不得不分歧之處了。所以他說:
「曰:『生為我說中庸!』曰:『不出乎前矣。』曰:『我未明也。敢問何謂天命之謂性?』曰:『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;性者,天之命也。』『率性之謂道,何謂也?』曰:『率,循也。循其源而反其性者,道也。道也者,至誠也;至誠者,天之道也。誠者,定也,不動也。』『修道之謂教,何謂也?』曰:『誠之者,人之道也;誠之者,擇善而固執之者也。修是道而歸其本者,明也。教也者,則可以教天下矣,顏子其人也。……』
習之在此以誠者,天之道也,即靜。誠之者,人之道也,即明。先誠後明,而其返本復性之功,則需由明而誠,也就是必循之道。「循其源而反其性者,道也。」為復性之功夫。可是明靜本為止觀之體,而李翱卻以之為中庸的「道」與「教」的內涵,似乎頗未切合先聖的本義,所以朱子會斥之為禪是有原因的。而此說的成因,似乎也摻入止觀統例解釋空假中三諦的話,止觀統例說到:「理謂之本,跡謂之末。本也者,聖人所至之地也;末也者,聖人所示之教也。由本以垂跡則……循跡以返本則……」所以李翱接著說:「率,循也。循其源而反其性者,道也。」雖為儒者之文,而實為佛者之義。
大乘起信論一書,雖然近代人頗多懷疑不是馬鳴菩薩所造,可是其融合性相二宗之旨,向來被有深識的人所取信。所以澄觀之注華嚴,湛然之敘止觀,都取其內容的義旨。尤其大乘止觀法門即曾明文引用。雖然馮著中國哲學史疑大乘止觀法門,非南岳思大師所作(承陳寅恪語),可是其成書一定是天台家的人所作的。李翱似乎也受了大乘起信論與大乘止觀法門之影響,乃以大乘起信論之「隨緣不變」、「不變隨緣」道理,一變而成「變化無方,未始離於不動」及「慎獨」的奧旨。所以他接上文說:
「『道也者,不可須臾離也,可離非道也。』說者曰:『其心不可須臾動焉故也,動則遠矣,非道也。變化無方,未始離於不動故也。』『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,恐懼乎其所不聞,莫見乎隱,莫顯乎微。故君子慎其獨也。』說者曰:『不睹之睹,見莫大焉;不聞之聞,聞莫甚焉。其心一動,是不睹之睹,不聞之聞也。其復之也遠矣。故君子慎其獨;慎其獨者,守其中也。』」
「不可須臾離也」習之改為「不可須臾動焉」,然後整個思想貫穿無遺。不動之心體,本自虛靈不昧,寂而常照,以眾生癡迷,遂不能知。唯證者不動心,心不動則不迷,不動則不發生情,而其心智自是「不睹之睹,不聞之聞」,李翱以之解釋儒家的慎獨。慎獨,習之逕謂之為守中。其義旨則同於釋氏的守心、觀心的說法。守中者,就是守其喜怒哀樂未發之中,因為「中也者,天下之大本也」。這是習之運起信論之旨,轉為解釋儒學的道理,而其融合無跡,可稱之為知道之言。而其守中之說,也是下開宋儒中和說之先河,朱子於中和即有新舊兩種看法,自從中和新說提出之後,其舊說即棄而不談。
「『問曰:『昔之註解中庸者;與生之言皆不同,何也?』曰:『彼以事解者也,我以心通者也。』曰:『彼亦通於心乎?』曰:『吾不知也。』曰:『如生之言,修之一日,則可以至於聖人乎?』曰:『十年擾之,一日止之,而求至焉;是孟子所謂「以杯水而救一車薪之火」也。甚哉!止而不息必誠,誠而不息必明,明與誠,終歲不違,則能終身矣。造次必於是,顛沛必於是,則可以希於至矣。故中庸曰:『至誠無息,不息則久,久則徵,徵則悠遠,悠遠則博厚,博厚則高明;博厚所以載物也,高明所以覆物也,悠久所以成物也;博厚配地,高明配天,悠久無疆。』如此者,不見而章,不動而變,無為而成,天地之道,可一言而盡也。』
李翱也深知他所解的中庸,與以往諸儒所解不同,可是又不敢明白地說出自己是出自內學,因內學是以心性之學為中心,所以他說:「彼以事解者也,我以心通者也。」然後又提出「不息」則能卓然有成。而此「不息」實與釋家之「精進」相似。其引論中庸之言以證之,今不贅述。
~待續~
止謗之法在無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