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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102期
宋代理學先驅---李翱及其復性書(王能傑)
●王能傑

  承上期
  「問曰:『凡人之性,猶聖人之性;故曰:桀紂之性,猶堯舜之性也;其所以不?其性者,嗜欲好惡之所昏也,非性之罪也。』曰:『為不善者非性邪?』曰:『非也,乃情所為也。情有善有不善,而性無不善焉。孟子曰:『人無有不善,水無有不下。夫水搏而躍之,可使過顙,激而行之,可使在山。是豈水之性哉?其所以導引之者然也。人之性皆善,其不善亦猶是也。』」佛家以心、佛、眾生三無差別,與儒家之「人皆可以為堯舜」,其義相同。佛與眾生,其異者在悟迷之不同而已。而凡聖之不同,也僅在放失其心與不放失其心而已,也就是上文所說的「嗜欲好惡之所昏也。」孟子倡性善論,其不善者僅在放失之而已。而李翱也是說性本善,其不善者,情之所為。情即為昏惑之異名,兩者略異。至於上文說到:「情有善有不善,而性無不善焉。」則與全文體例略有不合。因為他常說:「情,妄也,邪也。」「情者,性之邪也。」情既能惑性,所以應去性而復性。只是情之動,偶而也有善的時候,不能置而不談。如詩大序所謂「發乎情,止乎禮義。」中庸所謂「喜怒哀樂……發而皆中節。」都可以列入善的方面。所以到了宋儒在天地之性之外,增言氣質之性。天地之性無不善,而氣質之性則有善有不善。因性之動而有情,情或有為善之時,不能皆視之為邪,習之此處所言之情,或即宋儒所說的氣質之性。
  「問曰:『堯舜豈不有情邪?』曰:『聖人至誠而已矣。堯舜之舉十六相,非喜也,流共工,放驩兜,殛鯀,竄三苗,非怒也,中於節而已矣。其所以皆中節者,設教於天下故也。易曰:「知變化之道者,其知神之所為乎?」中庸曰:「喜怒哀樂之未發,謂之中;發而皆中節,謂之和。中也者,天下之大本也;和也者,天下之達道也。致中和,天地位焉,萬物育焉。」易曰「唯深也,故能通天下之志;唯幾也,故能成天下之務;唯神也,故不疾而速,不行而至。」聖人之謂也。」』」
  此處依中庸:『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,發而皆中節謂之和。」到了宋儒則有已發、未發的種種爭論。私衷認為中和之說為佛家所無。因為佛家斷惑證果,務期業盡情空,不復為情識所染,才能出離生死。而中庸所說的喜怒哀樂之未發,姑且不論宋儒如何解釋,而依中庸文義所說的,則人有喜怒哀樂之情了。人之有情,則是惑之未去,仍未臻圓滿,不論其發之中節與否,皆非上乘。不過,一過人如果有了七情,雖然不能除去,而務求其發之中節,仍不失為一個賢者。如果發而不中節,難免每下愈況,天下紛紛,其象何堪?所以發而皆中節,勝發而皆不中節,可是不發而任運自如,比發而皆中節,自然更勝一籌,其意境也大不相同。儒佛在此所以異趣,實為佛以出世為第一義,而儒以修身為主,平天下為歸極。一出世,一入世,取徑或有相同,歸途則或殊了。私下不是在此分別儒佛的高下,只是略述二家要旨之異同而已。所以習之以「中於節」作為「無情」的解釋。其舉堯舜為例,且引易傳及中庸為證,仍然是以存誠滅情為中和的要旨,而其實是以佛理轉嫁於儒典之上,下開宋儒中和說之先河。
  「問曰:『人之性,猶聖人之性;嗜欲愛憎之心,何因而生也?』曰:『情者,妄也,邪也;邪與妄,則無所因矣。妄情滅息,本性清明,周流六虛,所以謂之能復其性也。易曰:『乾道變化,各正性命。』論語曰:『朝聞道,夕死可矣。』能正性命故也。』」
  惑之障性,其來無因,因一念不覺,而有無明,無明無體,猶如眼生幻花,因境而有。情也是如此,所以習之說:「情者,妄也,邪也;邪與妄,則無所因矣。妄情滅息,本性清明,周流六虛,所以謂之能復其性也。」因為妄情無因,無因所以無體,無體所以可以息滅,有體即真,真即不可滅,所以滅了妄情之後,本性清明,周流六虛,乃是所謂之能復其性的了。
  而凡人雖迷,其性不滅,只是未能去惑而顯真而已。法華經喻之為貧子而懷寶珠。眾生也具有萬德萬能的佛性,可惜不知修道而已。大乘起信論說:
  「以一切心識之相,皆是無明;無明之相,不離覺性。非可壞,非不可壞,如大海水,因風波動,水相風相,不相捨離,而水非動性,若風止滅,動相則滅,濕性不壞故。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,因無明風動,心與無明,俱無形相,不相捨離,而心非動性,若無明滅,相續則滅,智性不壞故。」
  習之也說到:
  「問曰:『情之所昏,性即滅矣;何以謂之猶聖人之性也?』曰:『水之性清澈,其渾之者沙泥也;方其渾也,性豈遂無有邪?久而不動,沙泥自沉,清明之性,鑒於天地,非自外來也。故其渾也,性本弗失;及其復也,性亦不生。人之性亦猶水也。』」
  此段所言,與大乘起信論大致相似。僅其中的沙泥之渾異於起信論的風波之動而已。這是因為承接上篇之喻而設言的。而性者,在聖不增,在凡不減,猶如濕性不壞,而清明自在,沙泥之去,水則清澈;昏惑除盡,性自明靜,也就是復其性了。
人之成聖,不復墮於迷妄。因為業盡情空,真如體現,無明無緣以生,而涅槃自然可成。圓覺經喻以眾生猶如礦石,成佛猶如成為金塊,金塊不再成為礦石,則佛不再變為眾生。除非倒駕慈航,否則永證無生。習之也說到:
  「問曰:『人之性本皆善,而邪情昏焉。敢問聖人之性,將復為嗜欲所渾乎?』曰:『不復渾矣。情本邪也,妄也;邪妄無因,人不能復,聖人既復其性矣。知情之為邪,邪既為明所覺矣,覺則無邪,邪何由生也?伊尹曰:「天之道,以先知覺後知,先覺覺後覺者也;予將以此道覺此民也,非予覺之而誰也?」如將復為嗜欲所渾,是尚不自覺者也,而況能覺後人乎?』」
  邪妄無因無體,所以復其性者可以破迷啟悟。而既復之者,當不復為嗜欲所渾,以其性之明覺高懸,邪妄無緣而生。前面已引佛經之喻:六賊妄動,主人若能明覺,知賊防賊,則賊無能為也。
  以上所論,皆與大乘起信論及其他佛經的義理相?合,足見復性書中的義理,也是多本之於釋家,與上篇同例。至於末段的內容,已於佛學觀一節內詳言之了。其以易傳之「原始反終」、「游魂為變」以盡生死鬼神之狀。此說前人早已言及,只是前人用來引證輪迴之不免。而習之欲自圓其儒家者說,不言輪迴,其詞閃爍,不肯彰彰然言之,也是為儒家者言諱之而已。
  ~待續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