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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454期
唯識三十頌研究(二一二)(智果)
●智果

  茲先略釋「所轉捨」名義。
  「所轉捨」者,謂由能轉道(能轉即智,智能轉妄復真故。《華嚴孔目章》三云:「能轉智者,謂無分別智」),其所轉捨之法,有「障」與「非障」二類:
  「障」者謂煩惱,所知之二障種子,以其能障聖法(涅槃、菩提二勝果)故,必為「能轉智」所對治斷(即「所斷捨」)故,稱之為「障」。
  「非障」者謂二障之餘,即指有漏善種(能招有漏之樂果者)及劣無漏種(二乘無漏,對菩薩名為「劣無漏」),如二乘聖者身中之四聖諦,雖不障聖法,亦不為「能轉道」所斷,卻不為佛果淨識(梵名「菴摩羅識」)所藏,又佛果淨識,亦非彼四聖諦所依故,亦須捨也。
  上來第一類障法,即為「所斷捨」者;第二類非障法,則為「所棄捨」者。

  (甲)總說

  《論》十云:「所轉捨,此復有二」,謂由能轉道,所轉捨之法,又分二種。何等為二?
  (一)所斷捨
  1.出體
  《論》十云:「所斷捨,謂二障種」,謂「所斷捨」者,即指煩惱、所知二障之種子也。如何斷捨?下文說明。
  (1)斷種名捨
  《論》十云:「真無間道,現在前時,(所治之)障,(與能)治(之智)相違(猶明與暗,又如冰與炭,兩不並生故),彼(二障種即)便斷滅,永不成就,說之為捨。」上文中之「真無間道」者,「無間道」係指方斷惑而不為惑間隔之無漏智也。舊譯為「無礙道」,無礙者,係指正對破惑,而智不為惑所障礙也。
  又「真」之一字,《述》十末云:「言真者,有二義:
  一、簡有漏,不能斷種故。
  二、簡後得相見道(即「真見道」後,起後得智,重慮緣真)等。」
  合之謂:當對治二障種之「真無間道」,顯現在前時,彼二障種,與能對治之無漏清淨智,正如明之與暗,冰之與炭,絕對不能相容。道火愈增勝,二障種則隨之愈損減也。
  《唯識開蒙》下亦載一則問答曰:
  問:所斷捨?
  答:謂二障種,每遇何地無間道時,彼(二障種)便滅故,名「所斷捨」。
  上來略說「斷種名捨」已訖。
  (2)斷現名捨
  《論》十又云:「彼種(既已)斷故,不復現行,妄執我法,所執我法,不(復)對(彼虛)妄(遍計執)情,亦說為捨,由此名捨『遍計所執』。」意謂由於彼二障種既已斷滅故,則斷然不再生起執著實我、實法之妄情矣!
  《述》十末釋云:「實我實法,自性(各自具有不變不改之個性)本無,但對妄情(譬如於疑心之前而生暗鬼),妄似於有,今妄情斷,無境對心,假說此境,亦名為斷。由此道理,名捨所執。諸有處言,斷遍計所執者,義在於此。」
上來「所斷捨」義,即指斷彼能障聖法之二障種也。今已略釋訖。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