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455期
唯識三十頌研究(二一三)(智果)
●智果
(二)所棄捨
1.出體
《論》十云:「所棄捨,謂餘有漏(善種),(及與)劣無漏種。」
上文中「餘有漏善種」者,《清涼鈔》五十七釋曰:「即(除前『所斷捨』之)二障(種外),餘有漏善法。」
蕅祖之《唯識心要》十則詳釋曰:「餘有漏善種者,即十地中,有相觀(俗觀也,即指觀察世俗因緣所生之差別事相之智)俱,所修勝行(謂波羅蜜多之行法)之種也。」
又上文中「劣無漏種」者,《述記》十末云:「即十地中所生現行,及此種類,中下品種」。蕅祖之《唯識心要》十則詳釋曰:「劣無漏種者,即十地中,無相觀(真觀也,即指思惟人空、法空真理之智)俱,所修勝行之種也。此二(指餘有漏善種及劣無漏種)皆能感於『變易生死』,故名劣法。」
案「變易生死」,即是三乘聖者之生死,彼等已無生死輪迴之分段生死,只是迷惑逐漸斷滅,本智逐漸增圓,迷悟遷移,變因易果,以因移果易故,而論生死,故稱「變易生死」。
上來指出菩薩於修習位中,所棄捨之二類種子之體相,已略釋訖。
▲棄種
《論》十云:「金剛喻定現在前時,引極圓明純淨本識,非彼依故,皆永棄捨。」謂第十地滿心(即指大乘階位五十二位中之第五十一位之菩薩,曰等覺,亦名「一生補處菩薩」)於金剛喻定(謂能頓斷前述之二類種子之菩薩最後金剛心)最為明利,猶如金剛之堅固、銳利故,能頓斷前述之二類種子顯現在前時,能引起極為圓滿光明、最極純淨無雜、真常不變,寂靜不動,卻能遍照一切法界之第八根本識(梵名「菴摩羅識」,意譯「無垢識」、「清淨識」、「真如識」等)現前。
上文中之「極圓明純淨本識」者,《述》十末,更詳加簡別云:「極圓者,異前菩薩所依未圓滿故。極明者,行相分明,異前菩薩智,彼不明故。或極圓,簡一切有學(小乘前三果,大乘十地以還);極明,簡二乘無學(阿羅漢果)。」
「純淨本識者,淨者無漏,純者無雜,非如因位(修行佛因之位,菩薩尚未證得佛果,在因中修行時之地位)七識等,善淨而不純;本識純而不淨。今此第八,無漏相續,故名純淨。」
《述》十末結云:「此現行識(極圓明純淨本識),非餘有漏、劣無漏種依故,皆永棄捨。」此簡異「斷捨」,立「棄捨」名,以非染法故,不名「斷捨」也。
明通潤《集解》十,問云:「何故必欲(棄)捨此二種?」答曰:「無漏善生,漏善自滅;勝法圓明(指極圓明純淨本識),劣法自違,法爾如然,非勉強故。」
▲棄現
《論》十云:「彼種捨已,現有漏及劣無漏,畢竟不生。既永不生,亦說為捨,由此名捨生死劣法。」此段明有漏及劣無漏法之現行,終究不生故,亦名為「棄捨」。
《補遺》十云:「『由此名捨生死劣法』一句,總結上有漏種現、劣無漏種現四事。」何等四事?謂所棄捨者,取要而言,只是有漏種現、劣無漏種現,至此最後解脫道時(即於無間道斷惑之後,生出一念之正智,以此正智,證悟真理之位),盡棄捨之,名四事也。
▲會通對法(得勝捨劣)
《述》十末云:「此(「棄捨」義)同對法十四說:『於諸現觀位,證得後後勝品道時,捨前所得下劣品道。如證得此『果』所攝道時,即捨此『向』所攝道,以不復現前故。』故知菩薩得佛,則捨劣因位。」
唐慧沼大師之《了義燈》第七末云:「釋所棄捨,於中二釋,一約轉齊,二約轉滅。」茲依《唯識義》卷五末,略釋如次:「轉齊者,即轉卻下品劣種子用,以齊他中品種;又轉中品功能,能齊上品種子,故名轉齊也。」
《唯識義蘊》二本云:「轉齊義者,如見道種,至修道時,與修道齊,俱名中品。至無學道,見修種子,與無學齊。」
「又言轉滅者,即滅卻自下品劣性成中品,又滅卻自中品劣用,成上品,故名『轉滅』也。」
即望自品,名「轉滅」,望他品,名「轉齊」故,名「轉齊轉滅」也。
《義蘊》二本云:「轉滅等者,謂如一地,入、住、出(三心),初入地時,但有下品種子。至住心時,轉滅下品。而生中品,至出心時,轉(滅)中品,而生上品。若唯本有家(護月等師)義,前念下品滅,後念中品生;前念中品滅,後念上品生。若唯新熏家(難陀論師),至住心時,下品現行,熏成中品種子,此種所生現,皆名中品,乃至上品,應知亦然」云云。
《義演》十三本亦云:「菩薩雖不同小乘『得果捨向』,然亦有『得勝捨劣』也。」上來會通《對法論》訖。
先後(有二師義)
問:既言餘有漏法,及劣無漏,金剛心捨?為此俱捨?
答:有二師明「棄捨」先後。
第一師釋,金剛無間道起,有漏善種,及劣無漏法種,與二障種(即俱生微細所知、煩惱種),俱時棄捨。
《論》十云:「有義,所餘有漏法種,及劣無漏,金剛喻定現在前時,皆已棄捨,與二障種,俱時捨故。」何以故?由二障種,有此二(餘有漏及劣無漏),二障種既亡已,餘二如何得在?
第二師釋,解脫道起,方棄捨之。
《論》十云:「有義,爾時(即金剛無間起時)猶未捨彼,與無間道,不相違故,菩薩應無生死法故,此位應無所熏識故,住無間道應名佛故,後解脫道應無用故。」上文初句斥前,次五句釋成:
一、無間道起,但能斷障(二障種),猶未捨彼善、無漏種,以彼與無間道,不相違故。
二、無間道時,猶居因位(修行佛因之位,與因地同義),若言兼棄捨有漏善及劣無漏種,則此菩薩應無一分變易生死,誰言菩薩,生死法無?生死法無,何名菩薩?
三、第八異熟,受熏持種,金剛道後(即「解脫道」,亦即成「無上正等正覺」),異熟方空(空去異熟識種,棄捨有漏善種及劣無漏種)。無間道時,若棄捨餘種,則應能持之異熟識亦捨,此金剛心菩薩,應無所熏識。
四、若無間道,已捨異熟,是則住無間道,應名為佛。
五、若無間道,已棄捨善等餘種,解脫道生,應無有用!
結示正義
《論》十云:「由此應知,餘有漏等,解脫道起,方棄捨之,第八淨識,非彼依故。」由斯義趣,應知二障之餘──有漏善種及劣無漏種,必須直俟金剛心後,「解脫道」生起時,才能棄捨之。以第八清淨識,非彼二類種子之所依故,次師義為正也。
上來「所轉捨」一科,已略釋訖。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