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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455期
常禮舉要:申、對眾(二)(李炳南)
●李炳南

  「第四、不橫坐,不橫腿,不捫腳。」

  橫坐與橫肱不一樣,譬如一張長凳子可坐兩人,一個人鞋子脫掉,橫坐在那兒,人家還坐嗎?這就叫不懂人情。
  不近人情,「鮮不為大姦匿心」,這是蘇老泉《辨姦論》說的。不近人情,這個人就是奸,為什麼?辦不出好事來,都以妨礙人為原則。
我在臺中幾個學校都教過書,同事們就有這個,提倡給同學們自由,現在不興「禮」這套了!學生鞠個躬,他還不高興,認為太不自然了。你當教授也不鞠躬嗎?我也不鞠躬,我鞠什麼躬?見了做大官的,他就鞠躬,見了洋人他就規矩了。就是見了我們不規矩,這是我親眼看的。
  「不橫腿」,兩個人坐在這兒,你把腿一搭,人家擱來擱去就費事了。不但這樣,腿也不能伸,你得往後邊伸。譬如坐火車,要是坐走道邊,你把腿一伸,有人後來要坐另一位子,看見你伸兩個腿,有禮貌的就說:「先生對不起。」沒禮貌的,跨過你的腿就過去。要是你腳上被沾了土,對方說:「你不讓我坐嘛!」火車又不是你家裏的,是公眾的。凡是叫人看不起,或是沒禮貌,皆是自找的。
  「不捫腳」,不管穿不穿襪子,你說:「我的腳天天洗。」你天天洗,誰曉得?就是不要當著人家捫腳。握手是常有的禮節,雖然你今天沒洗手,這還罷了,這個捫腳可不行。自己坐那,捫自己的腳的很多,你留心看。我就常碰見這個,他高談闊論,還捫了他的腳,捫完了起來,再給我倒茶,這碗茶我怎麼喝進去?他捫了腳,我都不跟他握手。

  「第五、不隔席談話。」

  譬如在這個屋裡,擺著幾張桌子席位,你跟你本桌上的人談話,也要講「食不言」。你在這一桌上說話,桌上的菜被你老先生噴出來口水,這就夠慘了。這還罷了!隔桌子談話,口水噴不過去,但是擾亂人。你隔著席位,在這裏說話:「喂!喂!喂!什麼事情、什麼事情……。」那一桌的人不曉得你跟誰說話。這與「登城不呼」是一個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