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456期
印祖道風:字草誤事
●明倫雜誌社
印光大師云:
汝為人司書啟(注),寫的字,許多無學問的人都不認得,是尚是利人利物之人之心行乎?使我不說破,則畢生如此,不知要誤多少事。即不誤事,令人費盡心思的猜度,自己折福也否。
馮夢華,一老探花,曾做過安徽巡撫,後來專門辦賑。所寫之字,平常人,認不到一半。一年與我寫來,我即說彼之過。後與我寫,則用楷體。問及與人,猶是照舊。其人頗厚道,而兒子孫子通死完,過繼的孫子也死。彼八十四歲方死,死時重孫始三、四歲。一生要以字顯高尚,猶是多年辦賑,到底只落得一家有五六個寡婦,只有一個三四歲之重孫,可不哀哉。(《印光法師文鈔續編.復楊樹枝居士書四》)
注:書啟:專管起草書信等事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