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457期
讀易散記--大壯卦彖辭(自 明)
●自明
乾下大壯。利貞。
震上
虞翻注:「陽息泰也。壯,傷也。大謂四。失位為陰所乘,兌為毀折,傷。與五易位乃得正,故利貞也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以消息說,陽息至三成泰卦,陽自泰三息至四,則成此大壯,故注云:「陽息泰也。」陽息過盛,而受陰傷,故云:「壯,傷也。」一切事物過分則傷,大壯不云傷而云壯者,是陰陽之辭。揚子《方言》曰:「凡草木刺,北燕朝鮮之閒謂之策,或謂之壯。」郭璞注云:「今淮南亦呼壯為傷。」陽大陰小,大謂四,陽息至四成大壯。以陽居陰為「失位」,五陰乘之,陰氣賊害,又互兌為毀折,故稱傷。四當升五,與五易位,陽乃得正,故「利貞也」。
《彖傳》曰:「大壯,大者壯也。剛以動,故壯。大壯利貞,大者正也。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。」
「大壯,大者壯也。」
侯果注:「此卦本坤。陰柔消弱,剛大長壯,故曰大壯也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以消息卦說,陽息自坤初,漸長至四,成為大壯,故注云:「此卦本坤。」陽息已過泰卦,即是陰柔愈弱,陽剛愈壯。陽為大,陽息至四,故《彖傳》曰:「大者壯也。」
「剛以動,故壯。」
荀爽注:「乾剛為震動,陽從下升,陽氣大動,故壯也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乾剛在下體,震動在上體,是注云:「陽從下升。」陽氣至剛,大動于上,故壯。
「大壯利貞,大者正也。」
虞翻注:「謂四進之五,乃得正,故大者正也。」
李氏《纂疏》:「陽在四為失位,進而之五,乃得乎正。陽為大,故曰大者正也。」
「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。」
虞翻注:「正大謂四,之五成需,以離日見天,坎月見地,故天地之情可見也矣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陽爻居于五位,為正為大,四陽之五位成為需卦。需卦就是自大壯四之五而來。需卦上體坎,互體離,此離是互乾而成,故注云:「離日見天。」乾之坤成坎,故注云:「坎月見地。」《乾文言傳》:「利貞者,性情也。」故「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」。
《象傳》曰:「雷在天上,大壯。君子以非禮弗履。」
「雷在天上,大壯。」
崔憬注:「乾下震上,故曰震在天上。一曰雷陽氣也。陽至于上卦,能助于天威,大壯之象也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乾為天在下體,震為雷在上體。《論衡.雷虛篇》曰:「雷者,太陽之激氣也。」故注云:「雷,陽氣也。」陽氣在上,能助天威,剛以動,故有大壯之象。
「君子以非禮弗履。」
陸績注:「天尊雷卑,君子見卑乘尊,終必消除,故象以為戒,非禮不履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《漢書.五行志》曰:「雷于天地為長子。」故注云:「天尊雷卑。」震在上,乾在下,即是以卑乘尊。陽長至上,則成乾滅震。震滅則「乘尊」隨滅,是即注云:「終必消除。」震為足,震是履乾,履非所履。陰消至上,震足不見,故君子取以為戒,而「非禮弗履」。履義為禮。天在澤上為履卦,履卦《象傳》曰:「君子以辯上下。」是上下有辯別之義。履以坤柔履剛,故嘉會合禮。今此大壯,雷在天上,尊卑倒置,以震剛履乾,故「非禮弗履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