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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461期
讀易散記--晉卦六爻(自明)
●自 明

  初六。晉如摧如,貞吉。罔孚,裕咎。

  虞翻注:「晉,進。摧,憂愁也。應在四,故晉如。失位,故摧如。動得位,故貞吉。應離為往,四坎稱孚,坤弱為裕。欲四之五成巽,初受其命,故咎也。」
  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「晉,進。」本《彖傳》。虞注以「摧」為「憂愁」,義複。六二爻辭何妥注云:「摧,退也。」初應在四,初四兩爻皆失位。初之四為進,故「晉如」。四之初為退,故「退如」。如此動而得位,故「貞吉」,應在離下,離為罔罟。四體坎為孚,坤體柔弱為裕。欲四之五變正成巽,巽為命。初已變震,正位得應。初受巽命,故「咎」。
  《象傳》曰:「晉如摧如,獨行正也。裕咎,未受命也。」
  「晉如摧如,獨行正也。」
  虞翻注:「初動震為行,初一稱獨也。」
  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初六變動為震,震有足象,故為行。初,即是一,一即是「獨」。《方言》曰:「一,蜀也,南楚謂之獨。」郭注云:「蜀猶獨也。」故虞注云:「初一稱獨」。九四之初,變震,得正位,故曰:「獨行正也。」
  「裕咎,未受命也。」
  虞翻注:「五未之巽,故未受命也。」
  依李氏《疏》及惠氏《述》解釋。九四之五,五體巽,巽為命。五未之正成巽,故初未受命。卦辭言錫,初《象傳》言未受命者,命錫自上,五未之正,故初「未受命也。」

  六二。晉如愁如,貞吉。受茲介福,于其王母。

  「晉如愁如,貞吉。」
  虞翻注:「震為。應在坎上,故愁如。得位處中,故貞吉也。」
  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「震為」下有脫文,當云:「震為行,故晉如。」是說初已變正為震,六二在震。二應五,在坎上,坎為加憂,《說文》:「愁,憂也。」故「愁如」。六二得位處中,故「貞吉」。又六五失位,變之正,為九五,與六二陰陽相應,為「貞吉」。
  「受茲介福,于其王母。」
  虞翻注:「乾為介福,艮為手,坤為虛,故稱受。介,大也。謂五已正中,乾為王,坤為母,故受茲介福,于其王母。」
  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虞注「乾為介福」者,乾陽為大善,為福,故:「為介福。」互體艮為手,下體坤陰稱虛,手虛能受,故稱受。「介,大也。」本馬氏訓解。五已變正為乾,乾為君,故為王,坤為母,故為「王母」。二受九五之福,故:「受茲介福,于其王母。」
  《象傳》曰:「受茲介福,以中正也。」
  《九家易》注:「五動得正中,故二受大福矣。大福謂馬與蕃庶之物是也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五動成乾,六五變成九五,得正位,得居中,六二與九五陰陽相應,二受福,故《九家易》注云:「二受大福矣。」大福即是卦辭「錫馬蕃庶」之類。

  六三。眾允悔亡。

  虞翻注:「坤為眾,允,信也,土性信,故眾允。三失正,與上易位則悔亡,故《象》曰上行也。此則成小過,小過故有飛鳥之象焉。臼杵之利,見碩鼠出入坎穴,蓋取諸此也。」
  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坤陰為眾。「允,信也。」引自《爾雅.釋詁》文。坤為眾為土,土性信,故曰:「眾允。」六三以陰爻居陽位,失位當有悔,與上易位,各得其正,故「悔亡。」易位,三即之上,故《象傳》曰:「上行也。」三上易位則成小過,小過自晉來,晉卦上體離,離為雉,故有飛鳥之象。《繫辭下傳》言:「臼杵之利,取諸小過。」以晉三互艮為鼠,互坎為穴,見九四碩鼠出入坎穴,而制為臼杵,蓋取晉卦上之三成小過。
  《象傳》曰:「眾允之志,上行也。」
  虞翻注:「坎為志,三之上成震,故曰上行也。」
  李氏《纂疏》:「互坎為志。三之上則體震,震為行,故曰上行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