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462期
妙語藏:懺悔滅罪(法依)
●法 依
「我不言懺悔,則罪業滅盡,無有報果。我言懺悔,罪則輕薄,於少時受。」(《十住毘婆沙論》)
龍樹菩薩在他的著作《十住毘婆沙論》說:「我並沒有說懺悔能完全消滅,過去所造的罪業而不必受報;我只說懺悔能夠減輕罪業,縮短受報的時間。」
《菜根譚》說:「蓋世功勞,當不得一個矜字;彌天罪過,當不得一個悔字。」如果沒有正確理解的話,很容易就得到「懺悔滅罪」的結論。實際上,懺悔是不能完全滅罪的,卻可因心靈的淨化,得以在業報成熟時,由於沒有煩惱的滋潤而使痛苦得以減輕。試看佛陀時代犯下弒父重罪的阿闍世王,在向佛陀殷重懺悔之後,當生仍無法證得果位,來生猶不免墮落地獄。
《金剛經》云:「善男子、善女人,受持、讀誦此經,若為人輕賤,是人先世罪業,應墮惡道。以今世人輕賤故,先世罪業,則為消滅,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由於過去世的罪業成熟,本來合該在來生墮落到三惡道,卻因為以信力領受《金剛經》、以念力憶持《金剛經》、讀誦《金剛經》的功德,而令墮落惡道的重報提前在今生成熟,轉為受人輕賤的輕報。
世尊臨涅槃前,尚得忍受背痛及痢疾;已證得阿羅漢果的目犍連和央掘摩羅尊者,也要遭受外道暗殺、石頭丟擲、棍棒擊打的業報,凡夫如何能期待懺悔滅罪呢?「所有眾生,成就惡業,必當受報。」《悲華經》說得如此斬然。如苟且行惡,以為事後可以透過懺悔而滅罪,那就是不信因果的邪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