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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468期
印祖道風:不戴高帽子
●印祖

印光大師云:
  通告社員,書「菩薩示現」四字,萬萬不可用,用之則罪過無量。且令具眼者,謂印光與汝均屬狂妄之徒,敢以博地凡夫,妄稱菩薩,此尚無引人造罪之咎,亦可與爾我消其罪業。無知之人見之,則引以為例,而一切僧俗,通以菩薩示現為稱。
  此種大罪過,由爾我而始,則其流弊何所底止。宜以墨塗此四字,旁書洞鑒時機。庶於事於理,於自於他,均無妨礙矣。祈慧察。
  以後凡有提及光之文字,只直敘其事,不得妄戴高帽子。在汝意以為榮,不知既不是自己之帽子,妄為戴上,人便指為假冒,為瞎充,其辱大矣。
  民九年常州莊蘊寬到普陀法雨寺,作一首詩,光往彼房與光。光視之,笑笑,放在他桌子上,不拿去。何以故,以帽子太高,萬不敢戴故。然世之好名者,尚求人為己做高帽子。光與彼心相不同,彼以為榮,光以為辱。祈以此語備告同門,至囑至囑。
 (《印光法師文鈔三編.復袁德常居士書三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