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471期
《圓覺》十二章(淨業)
●淨業
宗密禪師,四川西充人,生於豪門,唐憲宗元和二年,赴長安考科舉,在四川的遂州,見到「儼然在定」的道圓和尚,欣喜相契,請求出家,當年進受具足戒。
一天,宗密禪師隨僧眾,赴州郡一名官吏家用齋,他位居末座,得了共十二章的《圓覺經》,讀了一、二章,感動領悟到痛哭流涕。回寺後,將所悟的經旨,稟告道圓和尚。和尚撫慰他說:「你當大弘圓頓之教,這是諸佛傳授給你的。去吧,不要自我拘限在一個地處。」
宗密禪師,奉師命離開遂州,後來在襄陽、洛陽、長安等大都會弘法教化,有人質疑:「禪師不修禪定,卻廣講經論,遊於名城大都,致力興建寺院,受到名聞驅使,難道還念念不忘名聲利養嗎?」唐代一代名相裴休,在他所撰〈圭峰密師傳法碑〉這麼說:「人有歸依者,不俟請而往也。有求益者,不俟憤則啟矣。雖童幼不簡於應接,雖傲狠不怠於扣勵。其以闡教度生,助國家之化也如此。」有人想歸依學佛,他會主動去教化。有人想請益佛法,他不等對方心動就去啟發。小孩來學,他不會拒絕。傲慢凶惡之輩,他也願旁敲側擊。他就是這樣闡揚佛教,度化眾生,幫助國家的。
唐武宗會昌元年正月六日,在長安興福寺,宗密禪師告誡門人:「死後遺體布施鳥獸,骨骸焚燒後散去,不得悲傷戀慕。每年清明,上山講法七天。其餘事情依寺裡規則,要合乎戒律。凡違背者,非吾弟子。」說完,即坐著入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