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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114期
論語講要(子民)
●子民

論文
○子曰,吾未見剛者。或對曰,申棖。子曰,棖也慾,焉得剛。
講要
  棖讀長。刑疏鄭云,蓋孔子弟子申續。王肅以申繚、申堂、公伯繚皆是申棖,據清儒考證,有誤。
  鄭注,剛謂強。孔注,慾,多情慾。皇疏,夫剛人性無求,而申棖性多情慾,多情欲者必求人,求人則不得是剛,故云焉得剛。
  剛與慾不相容,剛必不慾,慾必不剛。剛者富貴不能淫,貧賤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,文天祥可以當之。慾則反是,洪承疇可為例。

論文
○子貢曰,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,吾亦欲無加諸人。子曰,賜也,非爾所及也。
講要
  子貢曰,我不欲人以此事加之於我身,吾亦不欲以此事加之於人。孔子曰,此非汝所能及也。
  此是恕道,尚非大賢所及,仁可知矣。

論文
○子貢曰,夫子之文章,可得而聞也。夫子以言性與天道,不可得而聞也。
講要
  孔子之學有本性,有天道,有人道。文章,即是六藝與修齊治平之學,此屬人道,所謂人道敏政,諸弟子所共修,經常講習,故可得而聞。至於性與天道,則深微難知,能知之者,顏子曾子子貢數人而已。且孔子教育注重人道,故罕言之,是以不可得而聞也。中庸周易皆講性與天道,然不得其人,則不能傳。後儒必得佛學啟發,又須不存成見,方知孔子之道無異於佛。焦氏筆乘有云,性命之理,孔子罕言之,老子累言之,釋氏則極言之。孔子罕言,待其人也。故曰,不憤不啟,不悱不發,中人以下,不可以語上也。然其微言不少矣,第學者童習白紛,翻成玩狎,唐疏宋注,錮我聰明,以故鮮通其說者。內典之多,至於充棟,大抵皆了義之談也。古人謂闇室之一燈,苦海之三老,截疑網之寶劍,抉盲眼之金鎞,故釋氏之典一通,孔子之言立悟,無二理也。張商英曰,吾學佛,然後知儒。誠為篤論。又曰,孔孟之學,盡性至命之學也。顧其言簡指微,未盡闡晰,釋氏諸經所發明,皆其理也。苟能發明此理,為吾性命之指南,則釋氏諸經即孔孟之義疏也,又何病焉。夫釋氏之所疏,孔孟之精也。漢宋諸佛之所疏,其糟粕也。今疏其糟粕則俎豆之,疏其精則斥之,其亦不通於理矣。焦氏此言可為此章一大發明。

【更正】113期一頁詩品欣賞「仗」正為「杖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