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491期
●自明
六三。三人行,則損一人。一人行,
則得其友。
「三人行,則損一人。」
虞翻注:「泰乾三爻為三人,震為行,故三人行。損初之上,故則損一人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乾陽生為人。(虞氏《逸象》:乾為人。又鄭注《乾鑿度》曰:人象乾德而生。)損卦自泰來,故泰乾三爻為三人。震足為行,泰三爻辭曰:「以其彙征吉。」(泰內卦三陽爻以其同類牽引而行。)故「三人行。」損泰初九以之坤上,故「損一人。」
「一人行,則得其友。」
虞翻注:「一人,謂泰初,之上損剛益柔,故一人行。兌為友,初之上,據坤應兌,故則得其友。言致一也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「一人」,是謂泰初一爻,此一爻之上,是損初之剛,而益在上之柔,故「一人行。」損卦六三體兌,兌卦《象傳》曰:「君子以朋友講習。」故「為友」。初據坤上,下應兌三,故「得其友。」《繫辭下傳》曰:「天地壹,萬物化醇,男女搆精,萬物化生。」(,於云切,通作縕。)「天地」是謂泰卦乾坤。「男女」是謂損卦艮兌。天地相交則化醇,男女和合則化生。故「言致一也。」致一者,孔氏穎達《疏》云:「此夫子釋此爻之意,謂此爻所論,致其醇一也。故一人獨行,乃得其友也。」
《象傳》曰:「一人行,三則疑也。」
虞翻注:「坎為疑,上益三成坎,故三則疑。」
荀爽注:「一陽在上則教令行,三陽在下則民眾疑也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
虞注○坎心為疑,九二已之五,與六五易位,上九來益三,與六三易位,則上體成坎,故「三則疑也。」
荀注○「三陽」之「陽」當作「陰」。損上九,一陽在上,下應互體震,震為行(虞氏《逸象》),故「教令行。」三以陰爻在下卦,上互坤眾,故「民眾疑也。」
王弼注:「天地相應,乃得化醇。男女匹配,乃得化生。陰陽不對,生可得乎。故六三獨行,乃得其友,二陰俱行,則必疑矣。」孔氏穎達《疏》:「三則疑者,言一人則可,三人疑,加疑惑也。」
六四。損其疾,使遄有喜。无咎。
虞翻注:「四謂二也。四得位,遠應初,二疾上五,已得承之,謂二之五,三上復坎為疾也。陽在五稱喜,故損其疾,使遄有喜。二上體觀,得正承五,故无咎矣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二與四同功(《繫辭下傳》),故虞氏云:「四謂二也。」六是陰爻,四是陰位,以六居四為「得位」,遠與初九陰陽正應。二「祀事遄往」(初九祀事遄往,虞注謂二也。李《疏》初利二速往合志于五。)故虞氏云:「二疾上五。」四比于五,故云:「已得承之。」二己之五,與五易位。三上亦易位。上體成坎,坎為疾(虞氏《逸象》),陽在五得位稱喜。已成既濟,六爻皆正,則坎不為害,故「損其疾,使遄有喜」也。九二上之五位,六五之二位,則自二至上,有互體大觀象,四得正承五,故「无咎」。
《象傳》曰。「損其疾,亦可喜也。」
蜀才注:「四當承上,而有初應,必上之所疑矣。初,四之疾也,宜損去其初,使上遄喜。」
虞翻注:「二上之五,體大觀象,故可喜也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
蜀才注○泰四應初,三已之上,成損,故四當承上,而有初應在下,必為上之所疑矣。上疑四者,疑六四與初九相應,故「初為四疾。」損去初陽以益上,則上喜矣,故「使上遄喜」也。
虞注○二上之五,體象大觀。大觀在上,故「可喜也。」又成既濟,六爻皆正,坎疾不為害,《繫辭下傳》曰:「損以遠害。」故「可喜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