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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493期
●自明

 
  上九。弗損益之,无咎貞吉。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。
  
  「弗損益之,无咎貞吉。」
  虞翻注:「損上益三也。上失正,之三得位,故弗損益之,无咎貞吉。動成既濟,故大得志。」
  李氏《纂疏》:「上與三應,故宜損上以益三。上失正有咎,之三得位,故弗損而益三,咎者无咎,得正而吉也。二五已正,三上易位,是動成既濟。故《象》曰:大得志也。」
  「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。」
  虞翻注:「謂三往之上,故利有攸往。二五已動成益,坤為臣。三變據坤成家人,故曰得臣。動而應三成既濟,則家人壞,故曰无家。」
  王肅注:「處損之極,損極則益,故曰弗損益之。非无咎也,為下所益,故无咎。據五應三,三陰上附,外內相應,上下交接,正之吉也,故利有攸往矣。附陽居上,群下其臣,故曰得臣矣。得臣則萬方一軌,故无家也。」
  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
  虞注○自內卦往外卦,叫做往。六三在內卦,至是始往于上,故:「利有攸往。」二五兩爻已動成益,益有互體坤,坤為臣道,故為臣。三變據坤,體成家人,故曰「得臣」。三已正,上九動為上六以與三相應,即成既濟,則家人形象毀壞,故曰「无家。」《漢書•谷永傳》記載,谷永舉《易經》諫漢成帝,謂王者臣天下,无私家。可以解釋此爻无家之義。
  王注○上九居損卦之極位,損到極處,接之而來的便是益卦,是以王注云:「損極則益,故曰弗損益之。」王注之意,即是《序卦傳》所云:「損而不已必益。」上九失位,非无咎。但為下所益,故得「无咎」。上九近據六五,遠應六三,三至五為互體坤,此眾陰附益上九。由此,外卦內卦陰陽相應,上體下體剛柔相接,應得正,故貞。損卦自泰來,泰卦《彖傳》曰:「上下交而志同。」上下交,故「利有攸往。」上九以陽剛居上,下臨互體坤,群陰是其臣,故曰「得臣」。得臣則天下一家,萬方一軌,而无私家。
  《象傳》曰:「弗損益之,大得志也。」
  虞翻注:「謂二五已變,上下益三,成既濟定,離坎體正,故大得志。」
  李氏《纂疏》:「二五已變成益。上九下益六三,三上易位成既濟定。離下坎上,六爻皆正,坎為志,故大得志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