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494期
●自明
震下巽上 益。利有攸往。利涉大川。
「益。利有攸往。」
虞翻注:「否上之初也。損上益下,其道大光。二利往坎應五,故利有攸往,中正有慶也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從三陽三陰之例,益卦自否卦來,是以虞注云:「否上之初。」虞氏注否上九云:「否終必傾,下反于初成益。」是也。傾下,是說否上九之初六之下,於是否上體乾變為巽,下體坤變為震,即為益卦。否上之初成益,故益卦《彖傳》曰:「損上益下。」益卦三上兩爻皆失位,三上易位,即成既濟。既濟六二為離,離日為光,故虞注曰:「其道大光。」既濟九五為坎,二五陰陽正應,故虞注云:「二利往坎應五。」今說益卦,二五兩爻亦是得中得正,故下面《彖傳》曰:「利有攸往,中正有慶。」
「利涉大川。」
虞翻注:「謂三失正,動成坎體渙,坎為大川故利涉大川。渙,舟楫象,木道乃行也。」
鄭玄注:「陰陽之義,陽稱為君,陰稱為臣。今震一陽二陰,臣多于君矣。而四體巽之下,應初,是天子損其所有以下諸侯也。人君之道,以益下為德,故謂之益也。震為雷,巽為風。雷動風行,二者相成,猶人君出教令,臣奉行之,故利有攸往。坎為大川,故利涉大川矣。」
依李氏《疏》解釋。
虞注○三陰失正,變則成坎。自二至上,其體象渙。坎水為大川,故「利涉大川。」《繫辭下傳》言:「舟楫之利,蓋取諸渙。」《九家易》彼注云:「木在水上,流行若風,舟楫之象。」是也。渙卦《彖傳》曰:「乘木有功。」故虞氏此注曰:「木道乃行也。」
鄭注○鄭注「陰陽之義」者,《說卦傳》說:「乾以君之。」乾為君,坤為臣道,所以鄭注:「陽稱為君,陰稱為臣。」益卦內體震,一陽二陰,臣多于君,故其象為臣。外體巽二陽一陰,君多于臣,故其象為君。六四居巽體下,應于初九,是天子損其所有,以下諸侯之象。人君之道,即是損己利人,其德即在益下,故謂之益。「震為雷。」「巽為風。」是《說卦傳》文。雷的要義是動,風的要義是行。震雷巽風,即如《乾文言傳》說的:「同聲相應。」是故鄭注:「二者相成。」震為出(《說卦傳》:帝出乎震。震《彖傳》曰:出可以守宗廟社稷。)巽為令(巽《彖傳》曰:巽以申命。)故鄭注:「猶人君出教令,臣奉行之。」命出必行,故「利有攸往」也。六三上九兩爻失正,易位成既濟,既濟上體及互體兩坎,坎水為川,故「利涉大川」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