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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501期
●自明

 
  六四。中行,告公從。利用為依遷邦。
  「中行,告公從。」
  虞翻注:「中行,謂震。位在中,震為行為從,故曰中行。公,謂三。三上失位,四利三之正,已得以為實,故曰告公從矣。」
  依李氏疏解釋。虞注「中行謂震」者,是謂初爻。初內為中,故虞氏云:「位在中。」初震足為行,亦為從。初爻至四爻,為互體復,復卦六四爻辭曰:「中行獨復。」故曰「中行」。嫌此與六三異義,故更說之。三為公位,故:「公謂三。」六三與上九皆失位,六四利于六三變之正,六三變為陽爻,陽為實,六四已得乘實。復卦四爻象傳曰:「中行獨復,以從道也。」故此曰「從」。虞注「告公從」者,「告公」謂初九,「從」謂六四。四與初正應,故曰:「告公從矣。」
  「利用為依遷邦。」
  虞翻注:「坤為邦。遷,從也。三動坤徙,故利用為依遷邦也。」
  依李氏疏解釋。六四居互體坤,坤為地,為眾,故為邦。「遷,徙也。」爾雅釋詁文。六三為互體坤,失位,動正則坤遷徙,故「利用為依遷邦也。」
  李疏案語。愚案。周禮(秋官)小司寇之職,「掌外朝之政,以致萬民而詢焉。二曰詢國遷。王南鄉,(鄭玄注:鄉,許亮反。)三公及州長百姓北面,群臣西面,群吏東面。小司寇擯,以敘進而問焉,以眾輔志而弊謀。」即此爻義也。(鄭玄注:擯,謂揖之使前也。敘,更也。輔志者,尊王賢明也。弊,斷也。見周禮天官大宰以弊邦治鄭注。)尋四互艮為門闕,有外朝之象。坤眾為萬民震聲為詢,三變離「嚮明而治」,為王南鄉。三公為百官之長,居其首,故爻言公也。州長親民之官,故百姓屬焉。三變坎,故北面。坤,臣道,又為眾,故曰「群臣」「群吏」。伏兌,故面西。應震,故東面。「以敘進而問」,必先三公,即「中行告公從」也。以坤眾輔坎志,即象曰「以益志也。」斷其謀而遷國,即「利用為依遷國」,下益上也。
  象傳曰。告公從,以益志也。
  虞翻注:「坎為志。三之上有兩坎象,故:以益志也。」
  崔憬注:「益其勤王之志也。居益之時,履當其位,與五近比而四上公,得藩屏之寄,為依從之國。若周平王之東遷,晉 鄭是從也。五為天子,益其忠志以敕之,故言中行告公從,利用為依遷國矣。」
  依李氏疏解釋。
  虞注○坎為心,故為志。三上兩爻易位,成既濟,既濟有兩坎象。周禮秋官小司寇曰:「以眾輔志而弊謀。」故曰:「以益志也。」
  崔注○五為王,六四勤之,故崔注云:「益其勤王之志也。」居益之時,以六履四為當位。六四上承九五,故云:「與五近比。」四位上公,為九五所乘,故云:「得藩屏之寄,為依從之國。」春秋隱公六年左傳曰:「我周之東遷,晉 鄭焉依。」國語周語曰:「晉 鄭是依。」左傳杜預注云:「平王東徙,晉文侯鄭武公左右王室,故曰晉 鄭焉依。」崔注引之以證「依遷國之義。」五位為天子,四益其忠志以勞之,故曰:「中行告公從,利用為依遷國矣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