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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123期
論語講要(子民)
●子民

雍也第六
講文
○子華使於齊,冉子為其母請粟。子曰:與之釜。請益。曰:與之庾。冉子與之粟五秉。子曰:赤之適齊也。乘肥馬,衣輕裘;吾聞之也,君子周急不繼富。
講要
  子華,公西赤之字,冉子即冉有,同為孔門弟子。子華使往齊國,當有俸祿,冉子為子華之母請粟,是額外之請,孔子許之,而不多與,冉子感不足,乃逕與之五秉。孔子遂曰,赤之適齊也,乘肥馬,衣輕裘,其母在家當不乏食,君子當周濟困急之人,不當繼與富有之人,以見冉子與之五秉之不是。
  古注六斗四升曰釜,十六斗曰庾,十六斛曰秉。度量衡歷代不同,周朝升斗大小今已難考。
論文
○原思為之宰,與之粟九百,辭。子曰:毋,以與爾鄰里鄉黨乎。
講要
  孔子弟子原憲字思。孔子為魯司寇時,以原思為家宰,與之粟九百,古注或為九百斗,或為九百斛,難考,原思不受,孔子不許其辭讓,謂若自食多餘,可周濟汝之鄰里鄉黨。
  劉氏正義云,子華使於齊,原思為之宰,不必同在一時,弟子類記之,以見聖人取予之際各有所宜爾。
論文
○子謂仲弓曰:犁牛之子,騂且角,雖欲勿用,山川其舍諸?
講要
  集解,犁,雜文也。騂,赤色也。角者,角周正中犧牲也。雖欲以其所生犁而不用,山川寧肯舍之乎。言父雖不善,不害於子之美也。皇疏載一說,犁或音梨,犁謂耕犁之牛。黃氏後案,史記稱仲弓之父賤人,殆由傅合耕犁之恉。王肅家語謂生於不肖之父,則又緣雜文之訓而遷就其說。雜文之說始於揚雄,高誘解淮南,王肅撰家語,一皆承用。案淮南說山訓,借用經文,原未指斥仲弓,而注說之誤實因此。
  犁牛實不作雜毛牛解,當是耕牛。周時耕牛不作犧牛。仲弓之父是誰,不可考。此章記孔子與仲弓泛論用人之道,非以犁牛比仲弓之父。仲弓可使從政,從政須攬人才,選才不論其父之良窳,但論其人之賢不賢,喻如耕地之牛,能生騂且角之子,此子當可為犧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