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131期
論語講要---雍也第六(子民)
●子民
論 文
○子曰,君子博學於文,約之以禮,亦可以弗畔矣夫。
講 要
釋文云,一本無君子字,兩得。馮登府異文考證引後漢書范升傳,亦無君子字。若無君子二字,則此章是對弟子說,然他人求學亦須如此。畔,一訓叛,一訓偏,後者可從。
博學於文者,多念書也。學問載於書籍,書皆是文。博學者,須將一門學通,再學另一門,愈學愈博也。約之以禮者,曲禮云,道德仁義非禮不成。孔子志於道,據於德,依於仁,游於藝。藝者禮樂射御書數,以禮為首。故雖博學,而首須學禮。學禮則通世故人情,然後一切學問行之能合中道,故曰亦可以弗畔矣夫。
論 文
○子見南子,子路不說。夫子矢之曰,予所否者,天厭之,天厭之。
講 要
集解,孔安國曰,南子者衛靈公夫人也,淫亂,而靈公惑之,孔子見之者,欲因以說靈公,使行治道也。
邢疏,史記世家,南子使人謂孔子曰,四方之君子,不辱欲與寡君為兄弟者,必見寡小君。寡小君欲見。孔子辭謝,不得已而見之。
集注,蓋古者仕於其國,有見其小君之禮。
毛奇齡四書改錯,遍考諸禮文,無見小君之禮。
劉氏正義,竊謂南子雖淫亂,然有知人之明,故於蘧伯玉孔子皆特致敬,其請見孔子,非無欲用孔子之意,子路亦疑夫子此見為將詘身行道,而於心不悅,正猶公山弗擾佛肸召,子欲往,子路皆不悅之。此非因南子淫亂而有此疑也。
矢字之注,有誓陳指直等義,以直告之義為是。予所否者以下,漢宋明清諸先儒解,意見紛紜,難以折中,止可闕疑。
論 文
○子曰,中庸之為德也,其至矣乎,民鮮久矣。
講 要
黃式三論語後案,禮中庸正義曰,按鄭目錄云,名曰中庸者,以其記中和之為用也。庸用也。又,鄭君於君子中庸注云,庸常也。
集解,庸常也,中和可常行之德也,世亂先王之道廢,民鮮能行此道久矣,非適今也。中庸云,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,發而皆中節謂之和。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,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。致中和,天地位焉,萬物育焉。
堯曰,咨爾舜,允執其中。舜亦以命禹。孔子是時中。是以中庸之道,聖聖相傳,推諸事功,恰到好處,無過與不及,故為德也至矣。今世之患,厥在於偏,唯中庸之道能以救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