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132期
祖師語錄詩偈簡介---弘一大師(上)(觀傑)
●觀傑
弘一大師。諱演音,俗姓李,字叔同。天津人,肆業於日本美術專校,執教於國內各校。民國七年,出家於杭州大慈寺,受具足戒在靈隱寺。感慨律學久衰,乃發心弘揚,於是飄萍浙江、福建,事事講述,著有南山律苑叢書等行世,尤服靈嚴山印公,故亦篤修淨業,恒以生弘戒律。歿歸西方為志。民國卅一年秋,於溫陵,預知時至,念佛而寂,年六十四、僧臘廿四,火後獲舍利千八百餘粒。
師云:古諺云:我見他人死,我心熱如火,非是熱他人,看看輪到我。人生最後一段大事,豈可須臾忘耶。
今為講述,如下所列:
(一)當病重時,應將一切家事,及自身體悉皆放下。專一念佛,一心希冀,往生西方。能如是者,如壽已盡,決定往生。如壽未盡,雖求往生,而病反能速愈。因心專誠,故能滅除宿世惡業也。倘不如是放下一切,專一念佛者,如壽已盡,決定不能往生。因生憂怖,不但不能速愈,反更增加病苦耳。
(二)病未重時,亦可服藥,但須精進念佛,勿作服藥愈病之想,病已重時,可以不服藥也。余昔臥病石室,有勸延醫服藥者,說偈謝云:阿彌陀佛,無上醫王,捨此不求,是謂痴狂。一句彌陀,阿伽陀藥,捨此不服,是謂大錯。因平日既信淨土法門,諄諄為人講說。今日患病,何反捨此而求醫藥,可不謂為癡狂大錯耶。
(三)若重病時,痛苦甚劇者,切勿驚惶。因此病苦,乃宿世業障。或亦是轉未來三途惡道之苦,于今生輕受,以速了償也。
(四)自己所有衣服諸物,宜于病重之時,即施他人。若依地藏菩薩本願經,如來讚歎品所言:供養經像等,則彌善矣。
(五)若病重時,神識猶清,應請善知識為之說法,盡力安慰。舉病者今生所修善業,一一詳言而讚歎之。令病者,心生歡喜,無有疑慮,自知命終之後,承斯善業,決定生西。
(六)臨終之際,切勿詢問遺囑,亦勿閒談雜話。恐被牽動愛情,貪戀世間,有礙往生耳。若留遺囑者,應於健康時書寫,付人保藏。〈待續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