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505期
●自明
初九。壯于前趾,往不勝為咎。
虞翻注:「夬變大壯,大壯震為趾,位在前,故壯于前。剛以應剛,不能克之,往如失位,故往不勝為咎。」
依李氏疏解釋。注云「夬變大壯」者,此就消息卦說,大壯陽息至五,只存上六,即成為夬,夬五變,即成大壯。壯,有傷義。初應四,大壯外卦為震,震足為趾,此謂九四,大壯初九:「壯于趾。」虞彼注云:「趾謂四。」虞此注云:「大壯震為趾,位在前。」亦謂九四。易經所說的爻位,以外卦為前,故曰:「壯于前。」初九與九四,皆是陽爻,不是陰陽相應,而是敵應,是以注云:「剛以應剛。」九四失位,爻辭云:「聞言不信。」外卦兌,為毀折,所以致傷而不能克。初剛變柔往而應四,則初九已失正位,故曰:「往不勝為咎。」
象傳曰。「不勝而往,咎也。」
虞翻注:「往失位應陽,故咎矣。」
李氏纂疏:「初剛得正,變往應四,是失位應陽。宜有咎也。」
九二。惕號,莫夜有戎,勿恤。
虞翻注:「惕,懼也。二失位,故惕,變成巽,故號。剝坤為莫夜。二動成離,離為戎,變而得正,故有戎。四變成坎,坎為憂,坎又得正,故勿恤。謂成既濟定也。」
依李氏疏解釋。「惕,懼也。」廣雅釋詁文。以九居二,即以陽爻居于陰位,是為失位,故「惕」。陽爻變正為陰柔,則成互體巽,巽為申命,故「號」。夬伏剝卦,剝下體為坤,以納甲說,月喪于乙,滅藏于癸,坤納乙癸,故「為暮夜」。二動,下體成離,離為甲冑戈兵,故「為戎」。九二動為六二,變陰柔,得正位,是謂有備,故「有戎」者,謂有守備也。二與五應,九四變正,九五成坎,說卦傳曰:「坎為加憂。」故為「恤」。坎,三爻皆得正,故「勿恤」。二四皆變正,則上體為坎,下體為離,故成既濟定。
象傳曰:「有戎勿恤,得中道也。」
虞翻注:「動,得正應五,故得中道。」
李氏纂疏:「二動得正,上應五剛。乾為道,二五皆中,故得中道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