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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506期
●印光大師

 
印光大師云:
  (光)向與時人異道,雖摯友親喪,絕不行挽誄等儀。但於朝暮課誦時,於佛前迴向一二七,以盡友誼。已於昨晚,為尊夫人迴向。擬以二七為度。以日間諸冗叢集,惟夜方克有暇耳。
  祈閣下以大義開示令郎等,俾息哀念佛,以期存歿咸益。倘唯執世誼,哀毀縱至其極。究於其親之靈,有何利益?
  至於作佛事,不必念經、拜懺、做水陸。以此等事,皆屬場面。宜專一念佛,俾令郎等亦始終隨之而念。女眷則各於自室念之,不宜附於僧位之末。如是則不但尊夫人令眷,實獲其益,即念佛之僧,並一切見聞,無不獲益也。
  凡作佛事,主人若肯臨壇,則僧自發真實心。倘主人以此為具文,則僧亦以此為具文矣。

(《印光法師正編‧復黃涵之居士書二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