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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141期
陸女悟父‧王何賢名
●明倫雜誌社

陸女悟父(孝)
  明朝有箇姓陸的女子,他的父親常常去打鳥。他有一箇弟弟三歲了,出痘子的時候,滿身一顆顆墨墨黑的好像鎗彈子一樣,這樣喊痛了幾天死了。那時候,這箇姓陸的女子,已經十六歲了,他跪在父親的前面,哭著說:「父親時常打鳥,殺孽很多,弟弟因此死了。倘然父親再不懊悔改過,恐怕將來再不會有接續後代香煙的兒子了。」他的父親聽了這一番話,大大悔悟,把所有打鳥的器具,都燒掉了。並且一方面戒殺放生、敬惜字紙,來贖從前的罪過。他又因為爺娘沒有兒子,所以立願不出嫁,終身侍奉雙親。過了九年,他的父親做夢,看見祖父抱了一箇小孩子來,說:「假使不是孫女兒一番話的感動,幾幾乎我們家裏的香煙斷絕了。」後來果然生了一箇兒子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
  王何賢名(悌)
  宋朝王木叔的家裏非常窮苦。他的妻子何氏,是永嘉地方的人,很勤儉地幫助丈夫,於是家景漸漸好起來了。有一天何氏對他的丈夫說:「你是可以出去做官的,但是弟弟妹妹很窮苦,我們家裏多下來的錢,放著有什麼用呢?還不如給了弟弟妹妹的好。」王木叔聽了說:「這箇正合我的心意。」到了第二天,就把多下來的錢都給了他們,甚至小小一枝簪、一副耳環,也都沒有留下。等到王木叔已經做了官。何氏又對丈夫道:「現在弟弟妹妹還覺得窮苦,我們有這許多田地,何不給了他們呢?」王木叔聽了,很是歡喜,就答道:「這尤其合我的心意了。」就把田地都給了弟妹。因此一縣裏的人,箇箇稱讚他是賢德的女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