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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143期
佛學概要淺述---拾壹、四諦十二因緣(海眾)
●海眾

  次說聲聞乘的四諦法,和緣覺乘的十二因緣法。
  (甲)四諦
  言四諦者,即苦、集、滅、道四種真理。因這四法,自性不虛,皆悉審實,故稱為諦。這是聖者所悟的真理,吾人依之而修,可以超凡入聖,故又名四聖諦。下面分別解釋:
  一、苦諦:苦是逼迫性,痛惱之義,這是指眾生的身心(正報)和國土環境(依報)。三界眾生,依業受報,雖有不同的身心環境,卻都常為種種痛苦所逼惱,故說是苦諦。法華經云:「三界無安,眾苦充滿」。詳如第四講,有三苦八苦等;再簡單說,纏身的有老病死苦,擾心的有貪瞋痴慢苦,外界有天災人禍苦,死後有墮落惡趣苦。總言之,吾人生此五濁惡世中,其所感受,不論正報依報,都是憂患的、束縛的、逼迫的、苦惱的、無常的,所以說為苦諦。這是三界生死的果報。
  二、集諦:集是招感性,招集之義,這是指眾生的見思二惑。因為眾生自心所起的見思煩惱,能驅使妄造一切惡業,而依業受報,自然招集來無盡的生死等苦,所以說為集諦。經云:「惑與業俱,能招生死」。見思二惑,已在第九講中詳明;細分之,見惑有八十八使,思惑有八十一品。這是三界生死的根源。
  三、滅諦:滅是可證性,滅無之義,這是指小乘所證的涅槃。因為聲聞聖者,只要證到涅槃的果位,就已滅盡一切煩惱惑業,永無生死的痛苦,所以說為滅諦。涅槃有兩種:一是有餘依涅槃,指三界惑業,雖已斷盡,而壽命未到,尚留報身者。二是無餘依涅槃,指惑業斷盡,又捨報身者。這是了脫生死的聖果。
  四、道諦:道是可修性,能通之義,這是指小乘的正助道法。因為依此道法,正助雙修,即能從生死凡地通至涅槃聖地,所以說為道諦。正助道法,略則戒定慧,廣則三十七道品。這是了脫生死的辦法。
  綜觀四諦的道理,無非在說明世間的有漏因果和出世間的無漏因果。苦諦是世間生死的苦果,集諦是世間生死的苦因;滅諦是出世間解脫的樂果,道諦是出世間解脫的樂因。凡夫若無貪等集因,怎會招來生死的苦果;聖者若非精修道法之因,安得涅槃寂滅之果。果不離因,無因不感果。可見,世出世間一切諸法,均逃不出因果二字。
  如果依照四諦的順序,應當先因後果,謂之「集苦道滅」,現在卻先果後因,說成「苦集滅道」,何以如此?原來這是佛陀教化眾生的一種善巧方便。因為果易曉而因難知,為容易化導起見,所以先示苦相,令其厭離,次說業因,教他斷集;繼之,又先示涅槃樂相,令彼欣慕,後教道法,使他修持。目的要使小機的眾生,能以知苦斷集,慕滅修道而已。
        根據教史記載,四諦之法,是佛成道後,首先在鹿野苑,對五比丘等所說。當時共說三次,稱為「三轉法輪」;這是表示佛之說法,能以摧毀眾生的煩惱,碾平眾生的心地,運載眾生離苦得樂,轉凡成聖,喻如車輪之運轉,故稱轉法輪。一為示轉:謂「此是苦逼迫性,此是集招感性,此是滅可證性,此是道可修性」。這是佛對上根之人,直接開示四諦的真相,令其一聞即悟。二為勸轉:謂「此是苦汝應知,此是集汝應斷,此是滅汝應證,此是道汝應修」。這是佛對中根之人,初次聽法,不能直下承當,因此重為警省勸修,使其信受奉行。三為證轉:謂「此是苦我已知,此是集我已斷,此是滅我已證,此是道我已修」。這是佛對下根之人,一再不能信解,遂引己為證,以明非虛,使其破除疑慮。(下期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