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144期
論語講要---述而第七(子民)
●子民
論 文
○陳司敗問,昭公知禮乎。孔子曰,知禮。孔子退。揖巫馬期而進之,曰,吾聞君子不黨,君子亦黨乎。君取於吳,為同姓,謂之吳孟子。君而知禮,孰不知禮。巫馬期以告。子曰,丘也幸,苟有過,人必知之。
講 要
禮記大傳:「繫之以姓而弗別,綴之以食而弗殊,雖百世而婚姻不通者,周道然也。」禮記坊記:「子云,取妻不取同姓,以厚別也。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。」
魯昭公是周公之後,吳是泰伯之後,泰伯是周公伯祖,昭公與吳俱為同姓,依周禮不能通婚,而昭公娶吳女為夫人。
孔子至陳國,陳國之司敗,位如司寇之官,問孔子,魯昭公知禮乎。孔子答曰知禮。司敗不敢再問,俟孔子退,揖孔子弟子巫馬期,而使進之,曰,吾聞君子不私相阿黨,然而君子亦黨乎,魯昭公娶於吳,為諱娶同姓女,不稱吳姬,只稱謂吳孟子,如曰魯君知禮,則誰不知禮耶。巫馬期以此語告孔子。孔子曰,丘幸也,苟有過,人必知之。
昭公娶同姓女,顯然背禮,孔子言其知禮者,集解孔安國引僖元年左傳曰:「諱國惡,禮也。」邢疏,禮記坊記云:「善則稱君,過則稱己。」孔子為昭公受過,此為守禮也。幸者,皇疏,若使司敗無譏,則千載之後,遂承信我言,用昭公所行為知禮,則禮亂之事從我而始。今得司敗見非,而我受以為過,則後人不謬,故我所以為幸也。
論 文
○子與人歌而善,必使反之,而後和之。
講 要
古時宴客,有歌有和,禮也。孔子與客人歌,若見歌之善者,必請客人再歌一次,然後自己和之。聖人虛心學習,於此可見一斑。古人和詩,亦是禮,今人不會詩,令人和之,則失禮矣。
論 文
○子曰,文莫吾猶人也,躬行君子則吾未之有得。
講 要
文是文章典故,莫是勉強之義,孔子謙曰,論及文章典故,吾勉強猶如常人,若言所為皆合君子之道,則吾未能也。
論 文
○子曰,若聖與仁,則吾豈敢,抑為之不厭,誨人不倦,則可謂云爾已矣。公西華曰,正唯弟子不能學也。
講 要
程樹德集釋引湛淵靜語:「子曰,文莫吾猶人也,躬行君子則吾未之有得,此夫子謙辭。至若聖與仁則吾豈敢,亦夫子謙辭。上有若字,下有兩則吾,似是一章,蓋多一子曰爾。」
孔子又謙曰,至若聖與仁,則吾豈敢承當,然而,學之不厭,誨人不倦,則可謂如是而已。公西華曰,不厭不倦,正唯我等弟子學之不能得也。
孔子是至聖,然不但不敢自名聖人仁者,甚至君子之名亦不自許,謙德如此,所以能為至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