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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月刊第145期
稷母責金‧班昭女誡
●明倫雜誌社

  稷母責金(廉)
  周朝時候,齊國裏有一箇姓田名字叫稷的人,在宣王手裏拜了相。私下受了屬下官吏,二千四百兩金子,就把這金子去送給他的母親。他的母親就問:「這些金子從那裏來的。」田稷回對道:「的確是從屬下官吏,那裏得來的。」他的母親就責備他道:「國家設有官爵來待你,用了很厚的俸祿來養你,你不能夠很廉潔、很公正、來奉君王的命令,那就不是我的兒子了。」田稷很慚愧地走了出去,把金子還了屬下官吏,自己去請求齊宣王辦他的罪。齊宣王很重視他母親的行為,就仍舊叫他做相國。君子說:「田稷的母親,天性既然廉潔,又能夠教化兒子。」
  呂坤謂婦人性多貪鄙,見財之入也輒喜,每不問所從來。若田稷母之以修身潔行,不為苟得。非禮之財,不入於家,訓化其子,不亦廉乎。婦人廉,夫與子雖貪,無所入矣。

    班昭女誡(恥)
  漢朝有箇女子,姓班,單名叫一箇昭字。就是曹世叔的夫人,也就是做著徐縣縣官,名叫班彪的女兒。早年就守寡了,他很有節操品行和法度。他的大哥名叫班固的,做了一部漢書,還沒有做完就亡過了。漢和帝就下了詔書,叫班昭繼續下去做完。後來又屢次召他到皇宮裏去,那時候鄧皇后和宮裏的許多貴人們,都用事奉先生的禮節對待他,稱他一箇美號叫做曹大家。他曾經說:「我嫁到曹家來四十幾年,時刻小心恐懼戒謹,常常恐怕有了過失,受著黜辱,以致丟了我爺娘的醜,並且增加了裏外的累。又恐怕幾箇女兒嫁到人家裏去失了禮,以致羞辱了班家的宗族。」於是做了女誡七篇。
  曹大家博學多才,高行厚德,猶戰戰兢兢,常懼黜辱,以貽父母羞,又恐諸女失容取辱,此君子之行也。女誡七篇,尤為不朽之名言,為婦女者宜取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