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月刊第146期
論語講要---泰伯第八(子民)
●子民
論 文
○子曰,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,三以天下讓,民無得而稱焉。
講 要
殷朝時代,陝西邠州有一小國,因受異族狄人侵犯,國君古公亶父遷居陝西鳳翔岐山之下,改國號為周。後來周武王伐紂而有天下,追尊古公為太王。
古公有三個兒子,長子泰伯,次子仲雍,少子季歷。泰伯是法定的君位繼承人,但古公認為季歷兒子名昌有聖人的瑞相,預料他將能興周,有意傳位給季歷,以便再傳給昌,但未明顯表示。
泰伯了解古公的意思,在古公生病時,便託辭到南方採藥。他的二弟仲雍也有此意。於是他和仲雍一同拜別父親,到了江南的吳地,從當地習俗,斷髮文身。古公臨終,遺囑季歷,報喪給泰伯和仲雍。古公薨,季歷遵囑接回伯仲。喪事畢,泰伯和仲雍計議讓位給季歷,季歷不受。泰伯乃言自己已經斷髮文身,不能再治理國家,又偕仲雍出國至吳。季歷遂立為君,後來傳位給昌,為殷朝的西伯。昌的兒子名發,伐紂成功,為周武王,尊昌為文王。
以上是泰伯三讓天下的大致情形,讓是讓國,孔子是周朝人,所以用天下二字。
三以天下讓一句,古注爭議很多,鄭康成注,太王死後,泰伯接到告喪的訃聞,並未奔喪回來。劉寶楠認為鄭注比較合理。但韓詩外傳,論衡,吳越春秋等書,都說泰伯和仲雍奔喪回國,在喪事完了,又到吳地。究竟事實如何,已難考證。若以情理推論,古公既有遺囑,季歷不能不遵囑接回伯仲。伯仲到南方,並非不告而別,只說為採藥而去,迨聞父喪,沒有理由不回來。至於回來以後,是否能如原意讓得了位,因已文身,不能治國,且有古公默契在前,自無問題。
孔子稱讚泰伯的道德,高到了極處。他曾經以天下三度讓給季歷,人民不知道如何稱頌他的至德。
泰伯與仲雍託辭要到南方時,古公,季歷,心裏都明白,他們父子兄弟均以國事為重,彼此在心照不宣中完成讓國大事。我們讀這一章書,當學太王的眼力,泰伯仲雍讓國的道德。最難得的是泰伯,讓得那樣和平,而且處置得合情合理,所以孔子稱許他至德。
論 文
○子曰,恭而無禮則勞,慎而無禮則葸,勇而無禮則亂,直而無禮則絞。
講 要
恭敬、謹慎、勇敢、直率,都是很好的行為,但若違背禮節,那就有弊病。恭敬若不合乎禮,則必勞苦,而又貽笑大方,例如對長輩行禮,長輩指示「一禮」,就必須一禮而止,如果不止,一定要行三次,那就違背長者之命,行禮反致失禮,可謂勞而無功。謹慎若不知禮,便成為葸,葸是畏懼不前的意思,例如拜訪某人,想進門,又不敢進,對人說話,想說又不敢說。勇敢而無禮,凡事做得過分,便會擾亂上下左右的秩序。直率而無禮,便如絞繩一樣,愈絞愈緊,終必絞斷,不知禮數,只以直爽待人,往往責人急切,令人不堪忍受。
補白:
別人性情,與我一般。
時時體悉,件件從寬。